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好转,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数量和四项相对指标实现“三下降”,煤矿已连续十九个半月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面对这样的形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告诫总局机关和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瞬息万变,决不能因目前的良好形势而沾沾自喜、忘乎所以,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担当。要常抓不懈,持续改进,抓住依法治国和新《安全生产法》发布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真抓实干、砥砺前行,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掀起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大事,也是强化依法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牢牢抓住有利时机,将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红线的战略举措,科学筹划、精心组织,进一步掀起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着力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是要强力推进“三级五个全覆盖”,形成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体现。在年底之前,一定在省市县三级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抄报组织部门全覆盖,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目前看,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的进展慢于其他四个全覆盖,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落实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对所有煤矿进行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落实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的具体实践,必须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决不能走形式、走过场。要坚持源头治本、实行一矿一组、一矿一策或一矿多策。要通过大排查真正把煤矿安全生产的底数摸清楚,为实现煤矿行业的安全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要加强事故查处结案工作。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对7月以来的3起特别重大事故,要在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的基础上,做到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到位,事故责任追究到位,警示教育开展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五是要全面深入开展治本攻坚。要把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包括小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的关闭目标,无论多艰难都要确保关闭到位。要通过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机械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打造安全发展新常态。要抓好苗头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逐一提出强化监督监管的政策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不断提高全国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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