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日发布消息称,11月27日3时52分,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林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8人受伤。
据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8项:
一是矿方弄虚作假,蓄意逃避监管。为隐瞒违规布置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的违规生产行为,该矿在得知六盘水市安全监管局11月21日的检查安排后,提前打假密闭,将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掩盖起来,逃避部门监管。
二是违反规定,多头作业。按照贵州省政府有关规定,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只允许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但该矿实际布置了4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共8个作业点。
三是局部通风管理混乱。该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发生事故的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且与1705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串联通风。
四是机电管理混乱。在1705采煤工作面区域停电后,没有按照规定采取排除故障的办法予以解决,而是采取逐台开关逐次送电检验的方式恢复送电,机电工违章作业、机电队长违章指挥。
五是图实严重不符。该矿图纸实际描绘只有2个回采工作面,但实际布置4个回采工作面,发生事故的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也未在图纸上标绘。
六是安全监控系统弄虚作假。布置在17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不向监控主机传数据,布置在1705采煤工作面回风流的T1瓦斯传感器不仅没有按规定安放在回风流中,且用塑料袋包住,导致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七是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不落实。事故当班没有矿领导下井带班,而是由所谓的“跟班矿长”冒充生产矿长下井带班。
八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该矿上级公司——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虽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但没有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只配一名部长,不具备对下属8处煤矿实施监管的能力,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监管作用。且事故报告、救援不及时,事故发生后,矿领导带队下井查看现场,迟滞近两个小时才向当地政府报告。
(原标题: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六盘水市盘县松林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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