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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公布处罚措施】西安市卫生局通报:该照片拍摄于今年8月15日,因手术室即将搬迁,在完成手术后拍照留念。给予常务院长闫某记过处分、留职察看一年,并免去分管副院长陈某和麻醉科主任张某、护士长田某行政职务;所有参拍人员写出深刻检查,给予记过处分,扣发三个月奖金。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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