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丁丰林文图
阅读提示 从2012年起,新郑市民李女士就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家门口的一处违法建筑。此后,新郑市城管局曾多次执法,但该处违建并未拆除,近段时间又重新施工。李女士质疑,该处违建的“主人”姜某就是城管执法局的职工。
大河报记者向新郑市城管局核实,姜某的确是该局职工。姜某称,他已于2012年和爱人离婚,建房是他前妻所为。目前,新郑市城管局已将违建现场查封,同时该局纪委也已介入调查。
[投诉]一处违建,屡次查处仍慢慢长高
锦苑胡同位于新郑市金城路东段,李女士就住在胡同里,违建位于她家的南面,胡同的尽头。
这是一栋已经建了四层的楼房,其围墙距离最近的民居只有一米。李女士说,这栋建筑始建于2012年,目前建了4层。而她所住的小区是沿锦苑胡同分列而建,统一都是三层,这栋4层的建筑与整体的格局并不协调,而且遮挡了其他居民的采光。
从2012年楼房建设之初,李女士和邻居就不断向新郑市的各相关部门反映,得知这栋楼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此后新郑市城管局也多次来现场执法,要求停工。但每次执法队员离开后,违建又偷偷开工,一直持续到现在。
李女士说,这栋房子的主人姜某是新郑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员。
[核实]土地主人是城管队员,纪委已介入调查
记者随后致电新郑市城乡规划局查询,该局工作人员证实,涉事违建从未向规划局提出过申请,没有办理规划手续,应由新郑市城管局处理。
新郑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刘云涛告诉记者,从2012年开始,他们的确对该处违建进行了多次查处,此后对方停工将近两年。最近,对方又偷偷开始施工。
新郑市城管局副局长张凌云向记者证实:姜某的确是城管局的一名执法队员,该处违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也的确是姜某的名字,但姜某2012年已与其前妻离婚。至于姜某与此事是否有关,是否存在徇私行为,目前局纪委也在调查。
[说法]已和妻子离婚,没参与违建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姜某。姜某说,违建所在地是他原来的老房,他与前妻2012年初离婚。此后,盖房的事都是前妻在操作,他并未参与。
然而投诉人李女士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同。李女士说,姜某此前曾多次来到违建现场,还被她用手机拍到过。对此,姜某解释称,楼房开建后,不少邻居找到他前妻要求赔偿,“有的就是讹诈”,前妻为此“被气出了病,我看她可怜,有时候也过问过问”。
昨日,张凌云告诉记者,城管部门已经对违建现场进行了查封,并暂扣了施工器械,要求产权人尽快办理规划手续。在规划手续办结之前,决不允许重新开工。
编辑:S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