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月23日电(记者廖君、李思远)流浪乞讨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通过有关部门鉴定后,可在定点医院无条件收治;住院期间,如没有找到其监护人,费用也由政府部门予以保障……近日,武汉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整合多渠道资金,对流浪精神病患者群体实行免费救治。
据了解,精神疾病发病因素复杂、诊疗康复周期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大,是城市管理中的难点之一。
武汉市综治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建立“排查摸底、信息共享、分类救治、经费保障、综合监护、康复回归、源头预防”的长效服务管理7项机制。
在经费保障上,整合财政安排、司法救助资金、残疾人保障金、应急救助基金等多渠道资金,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免费救治;将他们作为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区或单位给予参保参合全额资助。对于其各项治疗费用经各项报销、补贴后的自付部分,精神医学鉴定费用、住院伙食费等,由市、区财政部门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无法确定身份的流浪乞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流动人口中的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比照本市户籍人员落实救治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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