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呼吁梳理“非法证据”
江平:应对可能存在的冤假错案进行全面梳理尤其是利用刑讯逼供取证的案件
法制晚报讯(记者梅双)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十周年论坛暨《中国法律评论》创刊一周年纪念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呼吁在目前纠正冤假错案的基础上,对依据非法证据判决的冤假错案进行全面的梳理。
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公正,具体目标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在具体的案件里面感受到正义。“这是非常好的标准,也是非常高的标准。”江平说。过去讲的正义是抽象的、笼统的正义,现在已经变成了具体的正义。
江平说,十八大以来,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多起冤假错案得到了纠正,如张氏叔侄案、呼格案等,但司法公正的目标不应只是平反冤假错案。
江平认为,在中国社会现在的情况下,冤假错案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由于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了新证据或新犯罪嫌疑人,且新犯罪嫌疑人承认了他犯罪的事实,因而发现以往的冤假错案。
第二类冤假错案,就是判案所依据的犯罪事实证据取得的途径不合法,如用刑讯逼供取得证据。
如果发现证据是采取刑讯逼供或者是通过其他不合法方式获得的,就要重新审查该案件,因为这个证据很可能就是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获罪的关键证据基础。证据基础如被推翻,那么判案的合理性也会受到争议。
由此,应对可能存在的冤假错案进行一个全面梳理,“只有我们正视过去审判案件中的问题,才能够对未来的审判抱有信心。”
同时,江平表示,想用很短的时间对过去所做的审判案件做出全面的梳理是不现实的。但是,必须有这样一个过程,才可能对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有一个更为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