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河内3月16日电(记者 王健) 据越南人民报3月16报道,越南外交部消称,从3月13日至15日,越中海上共同开发合作会谈工作组第四次会谈在越南岘港市举行。
在此次会谈中,中越双方坦诚、愉快地交换了意见,阐明各自有关海上共同开发合作的立场和观点。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根据两国高级领导的有关共识,遵守中越就指导解决海上问题的基本原则所达成的协议,按照国际法,其中包括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共同进行海上开发合作。
(原标题:中越就海上共同开发合作进行谈判 - 中文国际 - 中国日报网)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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