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3月18日电 (昌苗苗罗先彬)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18日通报,2014年,广西全区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年度四项污染(即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目标,但“十二五”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据官方数据统计,2014年,广西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2.03%、2.12%、1.13%和12.28%,四项指标均达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其中,氮氧化物削减幅度居全国前列。
广西环保厅副厅长蹇兴超介绍,截至2014年,广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03%、71%、233%和22%。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尚有29%和78%的减排任务需要在今年完成。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严重滞后,氨氮减排形势严峻。
据了解,广西氨氮排放量组成中,工业、生活源(城镇人口)和农业分别占到了10%、58%和32%。其中,快速激增的城镇人口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是导致氨氮排放量不降反升的主要因素。
2011年以来,广西每年新增城镇人口70-100万人,以2014年新增城镇人口72万计,仅生活源就新增氨氮排放量2182吨,而2014年通氨氮减排量仅为2342吨,氨氮仅削减160吨。
广西环保厅厅长檀庆瑞表示,污染减排是场硬仗,广西环保系统内最严厉的治污措施正在实施,环境保护厅正以“非常手段”力争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2015年,环保部门将联合住建部门,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的同时,加快市县建成区内河截污,将生活污水尽快输入城市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厂的处理负荷,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
此外,广西还将对减排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县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优秀模范城市、十佳县和优秀企业评比资格,将企业提交银行监管部门备案。(完)
(原标题:广西促污染减排 将问责减排滞后市县责任人)
编辑:SN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