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2日15:48 综合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陈安众受审 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陈安众受审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案

  被告人陈安众,1954年1月22日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汉族,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江西省总工会原主席。曾任中共衡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中共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萍乡市委书记、九江市委书记,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5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刘某某、罗某某、李某38次收受珠海经济特区三桥集团有限公司茹高某、茹新某、茹辉某、茹超某给予的人民币143万元、91万港元、价值人民币0.3894万元的砂金1块,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2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6次收受深圳市京武投资有限公司谢某某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6万港元。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3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收受江西金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程某某夫妇为其支付的《中国现代企业CI战略》出版补贴费人民币3.5万元,通过其妻刘某某收受程某某夫妇给予的价值人民币0.1万元的邮票,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4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李某13次收受长沙京友融科贸有限公司曾某给予的人民币57.5万元、0.5万英镑、0.1万美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5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4次收受中共萍乡市委原秘书长晏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8.2万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6起受贿事实,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刘某某、李某、温某某15次收受景德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方某给予的人民币71万元、2万港元、价值人民币2.23万元的5块奥运福娃纪念金块,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7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9次收受中共萍乡市安源区委原书记黄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4万元、0.4万美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8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6次收受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原区长张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8.2万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9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20次收受萍乡日报社潘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0.7万美元、价值人民币0.3万元的熊猫金币1枚,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0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7次收受萍乡市林业局原局长李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6万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1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刘某某14次收受中共萍乡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肖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3万元、0.05万美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2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6次收受萍乡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范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1万元、1.4万美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3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刘某某、温某某8次收受萍乡市华油深蓝石油销售公司董事由某给予的人民币15万元、0.6万美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4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收受萍乡客车厂职工杨某某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价值人民币2.43万元的“老凤祥”金条1根,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5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10次收受中共莲花县委原书记孙某某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6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9次收受江西省瑞昌县公安局原局长易某某给予的人民币2.3万元、0.2万美元、价值人民币4万元的“劳力士”手表1块,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7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3次收受九江市柘林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周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嘉莱特和平国际酒店”消费卡1张,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8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收受江西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某某给予的30万港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19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温某某11次收受天洋置地(九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20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2次收受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80万元的翡翠观音1件,价值人民币0.5万元的玉石饰品1件。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21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收受九江清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梅某给予的0.3万欧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22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3次收受九江新康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新康达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30万元的刘海粟国画2幅、0.5万美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23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4次收受江西省普洛德高科技有限公司郭某给予的人民币1.66万元、1万美元,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24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3次收受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总承包工程公司给予的价值人民币4万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9.5万元的水晶观音1件,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第25起受贿事实,即陈安众直接或者通过刘某某5次收受九江市彭泽港区茂华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某某给予的0.36万美元、价值人民币23.41万元的手表6块、价值人民币12.111万元的“周大福”金条2根,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针对案件来源及管辖权、归案过程及量刑情节、赃款去向及扣押追缴情况,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来源:蚌埠中院

编辑:SN054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新浪新闻

相关阅读

男女同工同酬做来难

正如不少社会学家所言,倘前述制约女性职场“含金量”提升的因素得不到解决,即便法律明文规定同工同酬,事实上的不平等也依然会长期存在——只不过不以性别歧视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

抑郁症官员自杀因为压力么?

如果每个清洁工的自杀也都能经由媒体进入公共舆论空间的话,相信我,他们的自杀比例只会比官员或媒体人更高。如果你不是鸡汤式励志文本的信奉者,你就应该知道,无论是官员,还是媒体人,他们的整体压力只会比那些在生存线上下打转的职业群体低,低太多。

高中生能念好《道德经》吗

念好一本《道德经》需要面对那么多困难,面临那么多博弈,说明传统文化断裂给今天教育埋下很大的坑,应试教育给传统文化挖下巨大的陷阱。现在,要让高中生念好《道德经》,教育首先要沉下心来,进行细密的知识修补,而不是急功近利。

拿什么终结“医患互残”

在同一天时间里,两则情节近乎相似的医患纠纷,却最终出现了截然相反的结局:一个是医生自杀,一个是医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把患者杀死。现在的医患矛盾已经与地域无关、与年轮无关,与医术更无关。

  • 医生无法忍受8个月医闹上吊自杀
  • 大学毕业生的期望月薪多少才合理
  • 中国历朝历代皇帝的寿命是多少
  • 陈忠实:如何构思长篇小说《白鹿原》
  • 美剧《嘻哈帝国》霸道总裁宫斗戏
  • 闺蜜是棵谁也戒不掉的大毒草
  • 阿根廷“游行之都”的遛狗大军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