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工同酬,说来容易做来难

2015年04月02日11:04  新闻专栏  作者:陶短房  
男女同工同酬听上去很美 男女同工同酬听上去很美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陶短房

  直到二战爆发前,男女同工同酬还被认为是“左翼观点”,欧美工业化国家的中、右翼政党对这种观点讳莫如深,甚至社会上对此不以为然者也大有人在。

  不论左翼或右翼都承认,二战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男女同工同酬理论的普及和被广泛接受,因为一方面,当男人们普遍被征兵,而工厂里又缺乏劳动力之际,让适龄女性走上工作岗位,而非仅从事“神圣的家庭工作”成为一种必须(德国在二战中迟迟不动员女性工作的教训也从反面促使这种观点被普遍接受),另一方面,女性出色的工作表现又让原本持怀疑态度的许多人改变了观点。

  二战后至今,妇女工作比例大幅上升,同工同酬在工业化国家成为政治正确的事,其最典型的标志,是欧盟在2014年修改了《平权法案》(EqualityAct 2010),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认以性别差异决定工资差异是非法行为。

  尽管如此,男女同工同酬却是说来容易做来难。

  在美国,2009年女职员平均薪酬只有男职员的77%;在加拿大,马尼托巴省阿斯皮尔学院的研究表明,销售经理级别的男性年收入平均高于女性14296美元;在澳大利亚,2010年8月统计结果显示,女性收入比男性平均低16.9%;在欧盟,2008年的统计结果显示,27个成员国女性员工收入平均低于男性17.5%,其中意大利、马耳他、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比利时、葡萄牙、波兰等国较好,平均工资差不到10%,而斯洛伐克、捷克、荷兰、塞浦路斯超过20%,德国、英国、希腊、爱沙尼亚和奥地利等国更在25%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二战结束后初期女性收入增长较快,和男性间收入差距迅速缩小,但上世纪90年代后这一趋势在放缓,如美国,1980-90年女性收入占男性收入比从60.2%升至71.6%,90-00年只从71.6%升至73.7%,2000-2009年也只从73.7%升至77.0%。澳大利亚从1990年至今,工资差距始终徘徊在15-17%之间。

  有趣的是,最早喊出“男女同工同酬”的是北美的美国和加拿大工会,但在这方面这两个北美国家似乎做得不如欧洲、甚至东亚。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主要跟教育背景、技能、工作时数、经验等有关。

  在北美,至少在纸面上,用工企业只认职位不人性别。不论男女,只要是同一岗位,不仅工作要求、强度毫无差别,连薪水也如此。像我14年前考上加拿大邮政局做工龄买断补偿项目时,一同被招进去的100个人有男有女,时薪均为14加元。当然,“同酬”的前提是“同工”,文件多时我们不仅要处理文书,还要把员工档案归档装箱,那些洋人女同事抡起箱子来一点不比男同事逊色,我确实有心无力,拎不动,同事就会好心帮我,但“拿一样的钱干一样的活”是默认原则,“男女都一样”可不是说说而已的。实话说许多高薪工作男性的确占便宜,北美有许多高薪蓝领工,工资比许多白领还要高得多,但男性适应起来要好于女性。当然,也有些工资不低、适应女性的工种,比如修路时举牌示意“车辆慢行”的举牌员等,但这类工种所能提供的高薪职位数少得多,比“大平均”,自然女性要吃亏一些。

  The Scientist的调查结果表明,年龄以及与之相应增长的资历和经验均能转化为有形的经济利益。在美国,25岁以上的生命科学家每5年收入上涨近20%。其中美国35-39岁的生命科学家收入为73577美元,40-44岁的收入为93946美元,二者之间竟相差20,369美元。在这方面,男性也要占一些便宜,因为许多女性会因为生育、养育子女等中断工作,久而久之,其身价就“打折”了。

  男女工作时数差别也是造成收入区别的一个重要原因。北美这边招聘广告(除了华人小生意)通常不会注明招手员工性别,这是“政治正确”,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公司面试时还是会考虑性别因素。我认识的一对来自西安、从事电脑专业的夫妇同时获得同一家公司同一职位面试机会,结果先生被录取太太落马。要知道两人在国内是同事,太太还是先生的师傅,不但专业、英文也胜其老公一筹,但这家公司需要经常出差,先生被问及“有无问题”时不假思索表示“没问题”,太太则不免顾及照顾家庭稍有犹豫,结果就出现了令我们大感意外的取舍结果。

  经济不好时解雇员工会造成收入下降,而北美解雇员工往往是“先来后到”,即先解雇新员工和资历浅的员工,尽管这看上去和性别无关,但由于前述原因,男性“熬资历”比女性更方便,女员工更容易成为“炒鱿鱼”的牺牲品。

  这种现象并非加拿大或北美所独有。

  比如法国,尽管今天有66%的适龄女性在上班,比1990年59%大有进步,但INSEE数据显示,男女平均工资差异高达24%,之所以如此,除了前述加拿大存在的原因在法国也同样存在外,多达31%的法国女职工是在打俗称“累脖工”的小时工,而男性这一比例只有7%,小时工的收入远不如正式工,女性小时工比例高,自然会拖累平均数。

  因工作性质、技术含量而造成的薪酬落差在北美也存在,如加拿大统计局资料显示,25-54岁女性中20%在做时薪不到12美元的底薪工作,而做这类工作的男性比例只有差不多一半,这是因为女性常常集中在薪水较低的服务业领域,而采矿、制造、建筑业等高薪领域则往往是男性的天下。

  此外,女性碰上“玻璃天花板”的概率更高,在法国,高管中女性比例只有39%,尽管比1990年的31%要高一些。

  许多研究者指出,在一些左翼占上风的工业化国家,或一些社会福利更好、女性无需为照顾家庭孩子分心的国家,女性工作比率更高,获得稳定、高薪工作的机会也更大,男女薪酬比更接近;相反,英、德等欧洲国家和美、加等国,女性需要更多照顾家庭,全职太太或需要暂停一段时间工作照顾学龄孩子的女性为数不少,其收入就会受到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同工同酬”似乎越是低薪工作越容易被普遍接受,不论在欧洲还是北美,高管的“同工不同酬”至今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如在法国,高管女性收入平均低于男性21.8%;在澳大利亚,伊恩。沃恩.麦考瑞大学研究表明,高管男女工资差异高达65-90%,且职位越高差距越大;英国CMI研究所2011年的研究结果表明,女性CFO平均薪酬低于男性16%,而且照目前趋势,直到2109年女性高管的平均收入也无法赶上男性同行。

  那么,到底同工不同酬的原因中,性别歧视所占比例是多少?

  一些女权主义者认为高达40%,甚至更多,而另一些社会学家则认为更多是前述客观或社会分工原因造成,性别歧视的比例微乎其微。这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也各有所偏颇,其实“男女有别”是否“性别歧视”,并非那么泾渭分明,有时候明明是性别歧视,却也可借“岗位需要”为由理直气壮地“噎”你一口。比如在法国,即便同为全职全薪,女性也比男性收入平均低14%左右。

  男女同工不同酬对加拿大和欧盟各国等福利国家的影响更大,因为在这些国家里养老金数额是和历年工资收入挂钩的,平均工资低加上中断工作时间长,女性在工作期间的工资累计总额常常低于同工种同职级的男性,其结果是女性养老金领取者比男性更穷,在欧盟,65岁以上女性贫困率高达22%,而男性则只有16%。

  如今在美国、加拿大、澳洲和欧盟,政治家和平权团体正不遗余力推动男女同工同酬的法律化,但正如不少社会学家所言,倘前述制约女性职场“含金量”提升的因素得不到解决,即便法律明文规定同工同酬,事实上的不平等也依然会长期存在——只不过不以性别歧视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同工同酬 歧视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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