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4月10日电(记者宗巍、刘硕) 记者从吉林省纪委了解到,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吉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党委委员赵洪兴以及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杨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赵洪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并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杨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投资建厂、安排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并以收取管理费、项目前期费用等名义,单位受贿,贪污公款,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洪兴和杨文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赵洪兴和杨文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赵洪兴简历
赵洪兴,1956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吉林省德惠市人,研究生学历。职责为协助厅长负责机关政务、戒毒、基层工作、法学教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应急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分管厅办公室、厅戒毒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来源:吉林省司法厅网站)
(原标题:吉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赵洪兴等2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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