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针对保健食品乱象多的问题,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保健食品应明确原料目录,除名称、用量外,还应当包括原料对应的功效。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广告法三审稿对健康养生类栏目作出规定,电台、电视台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胡浩)
编辑: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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