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自2015年5月18日起施行。
《条例》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明确了统一战线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全面规范了各领域各方面统战工作,是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强调要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条例》分总则、组织领导与职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附则等10章46条。
《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统战部要切实履行党委主管统战工作职能部门的职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遵守和贯彻落实好本条例。要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原标题:统一战线工作条例颁布)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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