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拍摄的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新华社记者 陈诚 摄 6月3日拍摄的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新华社记者 陈诚 摄](http://i1.sinaimg.cn/dy/c/2015-06-04/1433385873_N0kAii.jpg)
![6月3日拍摄的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新华社记者 陈诚 摄 6月3日拍摄的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新华社记者 陈诚 摄](http://i2.sinaimg.cn/dy/c/2015-06-04/1433385873_dlzGnn.jpg)
新华网湖北监利6月4日电(记者皮曙初、王贤) 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长江航务管理局已向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公司吸取教训、自查自纠、保证航行安全。“东方之星”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据长江航务管理局介绍,他们已要求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举一反三,对公司所有船舶进行全面排查,摸排安全状况;对与“东方之星”同图纸建造的姊妹船“东方之珠”停航检查,并由重庆港航局负责督促落实。
同时,要求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向每条继续航行的船舶派驻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航行安全。
眼下,长江进入洪水季,长江航务管理局提醒所有过往船舶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完善洪水时期的安全措施。
(原标题: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被下达整改通知书)
编辑:SN182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新浪新闻](http://i3.sinaimg.cn/dy/main/other/qrcode_news.jpg)
聚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