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陈丽平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主要问题修改情况的汇报。新草案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去年10月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还到四川、新疆、山东、安徽等地进行调研。

  原草案第七条对现行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了修改。在上次审议时,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实践中有的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不规范,严重超员、超速从而发生恶性事故,严重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增加规定为犯罪;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超员、超速的,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应明确规定为犯罪;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驾驶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应增加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将草案第七条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同时,增加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原标题: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又有新修改 校车严重超载超速将构成犯罪)

编辑:SN123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新浪新闻

相关阅读

白岩松会重蹈毕福剑之辙吗?

综合一假一真的两条消息,微信公众号“记者站”有信心判断,这不过是虚惊一场罢了:“此次央视调整白岩松主持的两个节目,是一次正常的节目调整,被公众无限放大了,‘白岩松摊上事儿了’,基本可以肯定只是一些人的意淫。”

一个媒体人谈白岩松的对与错

在我看来,这个时候白岩松称公安干警“死亡”“离世”,并没有错。但对犯罪嫌疑人用“五十多岁的老汉”,“五十多岁的老汉”的新闻用语虽也没错,但并不恰当,为什么?一个枪杀了这么多人的人,显然是“犯罪嫌疑人”……

未成年人恶意欺凌也该受惩罚

我们的法律,不能把所有的未成年人当作保护对象。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溺爱,就是在给社会制造不定时炸弹。就像网友所忧心的那样:“孩子长大后要不沦为沉默的帮凶,要不就会成为一个压抑的极端者。”

40年僵尸肉是如何漂洋过海的

“70后”猪蹄、“80后”鸡翅,你吃的泡椒凤爪“肉龄”可能有30多年,闻听此言,你的胃是否翻江倒海?有网友调侃:“这年头连肉都开始玩穿越了……也是醉了。”与其说醉了,不如说吐了,那些走私的僵尸肉是最好的催吐剂。

  • 刘姝威:乐视网分析报告
  • 体检旅游为何成中国游客访日重头戏
  • 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过哪八大海盗群
  • 李银河:趁着还有时间好好享用生命
  • 查小欣:女粉偷上陈伟霆私车发网炫耀
  • 大头费里尼:情书迷你写作指南
  • 探访荷兰国宠“米菲”的故乡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