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恶意欺凌也该受到法律惩罚

2015年06月24日09:58  新闻专栏  作者:刘海明  
浙江庆元县4名初中生暴力殴打生小学一年级学生,甚至用香烟头烫 浙江庆元县4名初中生暴力殴打生小学一年级学生,甚至用香烟头烫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刘海明

  童话世界美好无比,现实世界总有不尽人意之处。人类无法进入童话世界,但有能力完善外部环境,让更多的人享受幸福生活。对于孩子们来说,美好的童年是他们健全人格形式的保障。健全的人格离不开健全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健全与否,既要靠一个个家庭小环境的健全,更要靠社会法治环境的健全。离开这些,孩子们就像离开了妈妈的怀抱,幸福就难以寻找了。

  浙江庆元县4名初中生暴力殴打生小学一年级学生,甚至用香烟头烫。6月22日,当地警方称受害小学生检查结果无殊。挨打孩子的爸爸是蹬人力车夫,不太想追究此事。(《京华时报》6月23日报道)

  孩子是爹娘心头的肉。骨肉被凌辱,当爹的要当“逃兵”,舆论不满这个父亲的自在情理之中:“该挨揍的是这个没有骨头的爹。”“作为弱势群体,这种忍气吞声的节奏还需要在现今社会繁衍多久?这助长了什么?”

  指责弱者总是容易,给弱者指明一条摆脱不幸的方向,似乎更有价值。相信这个父亲也为儿子的遭遇恨得咬牙切齿,但经济实力和知识结构、个人视野,决定了他的迷茫和无奈。这样,所谓“不愿追究”,不过是没能力追究的代名词罢了。如果明知无力还要执意追究,这才是把他逼上绝路的前奏。

  孩子们的精神世界里,需要真正的蓝天。远离暴力的威胁,远离恐惧的侵扰,在这个世界上不受欺负,这些看似多么简单的希冀,在我们今天的这个环境里,有时未必现实。远的不说,近期微博流出背景某中学女生凌辱女生,还有类似的在校生学生凌辱同学,男女混打的视频,幼儿园老师“修理”幼儿的,在校生殴打小学生的,这样的视频每曝出一起,我们的心灵就多了一道阴影,我们就在为自己的孩子、自己亲人的孩子担忧:这样的悲剧,会降临到他们身上吗?如果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又能有何反应?

  我们无法避免孩子间的暴力冲突,包括恶意的欺凌同龄人的残忍行为。但社会应该是所学校,教育违法的孩子,而不能以未成年人当幌子,免于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即便是未成年人欺负人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也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否则,孩子的世界里,丛林法则也会因受到世俗法律的庇护,培养一批可怕的小“绿林好汉”们。从庆元县警方的回应看,好像打人的孩子和家长道个歉,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殊不知,对于那4个施暴的孩子来说,他们会觉得暴力很好玩,风险也很小,以后可能照样欺负这个孩子或其他孩子。

  我们的法律,不能把所有的未成年人当作保护对象。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溺爱,就是在给社会制造不定时炸弹。就像网友所忧心的那样:“孩子长大后要不沦为沉默的帮凶,要不就会成为一个压抑的极端者。”“这个可能就是马加爵的童年写照:弱小,恐惧,无奈。”

  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庭,设立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学校,这才是对他们的必要教育。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对每个孩子公正,年轻一代病态的人格多了,我们社会想健康怕都很难!蓝天必须是公平的,成为全体未成年人的福利,而不是那些具有“绿林精神”孩子们的专利。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未成年人 欺凌 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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