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鸣 画
羊城晚报记者 沈婷婷
端午小长假刚刚过去,不少市民趁着三天的假期,匆匆赶回家与父母“见一面”又匆匆赶回来上班。事实上,对于父母在外地的职工,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可达45天。然而这个1981年出台的规定对很多人来说,多年来“名存实亡”,不少人“听都没听过”。24日,深圳某论坛网友对于探亲假该保留还是该取消的话题发起了投票,并进行了热议,记者看到投票中有六成以上的网友认为“应该保留”。
多数市民不知该假期
记者了解到,探亲假的规定源起于计划经济时代,那时候国家分配工作,劳动者有时不得不远离家乡工作,因此实行探亲假。但如今公共假期大幅度增加,法定带薪休假制度也已建立,加之高铁、飞机的普及,探亲变得越来越容易。加上从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行以来,探亲假处在众多劳动者“不知道、不愿请、不敢请”的尴尬境地。探亲假此时何去何从,屡屡引起关注。
那么,探亲假在深圳执行的情况如何?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市民对于这个假期的了解度几乎为零。张小姐目前在福田区振华路的一家文化企业工作,工作已经五年了,从来没有请过探亲假。张小姐告诉记者,只知道每年有年假,单位也从来没有提过探亲假。张小姐甚至对探亲假的概念也并不知晓,反而问记者:“我爸妈在成都老家,我可以休探亲假吗?”
事实上和张小姐一样一知半解,或者完全一问三不知的大有人在。在福田区上步路工作的设计师豆豆说,从来就不敢请探亲假,每次都只能在过年的时候挤春运。豆豆告诉记者,自己的单位从来没向员工提及过有这样的假期存在,就算知道了其实也没有时间。豆豆说:“我感觉这个探亲假真的形同虚设,还不如直接发钱更加实在。”
超六成网友认为应保留
对于探亲假该保留还是该取消,在深圳某论坛上,记者看到,有64.34%的网友表示“应该保留”,有34.27%的网友认为“应该取消”,不过还有1.40%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羊城晚报记者综合了“应该取消”的网友意见中显示,这部分人认为探亲假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假期太长,工作做不完,收入没法保证,员工也不愿意休。也有网友认为探亲假只属于国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不过,在投票中也有部分网友呼吁继续保留探亲假,这部分网友认为,老龄社会到来以及“空巢”老人过多的现状需要这样的假期。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在加快,从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认真落实探亲假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人大代表:探亲假规定宣传不够
对于探亲假的现状,深圳市人大代表陈锦花认为,是因为知道的人少,执行得不好所致。陈锦花说,现在出现了种种的情况,只能说明这一规定宣传得不够,应该由工会或者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全面的宣传。“员工的福利、义务和权利,都要宣传。”陈锦花说,其实只要编成小册子,每次员工入职,都发放这样的小册子就可以做到相关告知了,“但是现在能做到的企业和单位有多少?这是工作没有做到位。
陈锦花并不赞成取消探亲假,她说:“有的夫妻双方分居多年的,或者父母不在身边的,深圳作为移民城市,这个假期有其必要。”
探亲假知多D
申请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安排: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假期补贴:
1、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编辑:竹叶清
(原标题:不知道不愿请不敢请 探亲假是弃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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