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解丨最高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诉讼费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法律对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何种程序、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等问题并未明确。7月12日,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相关文件给出答案,申请人身保护令不收诉讼费用。规定自2016年7月13日起实施。
最高法今日发布《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批复同意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供担保。
对于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适用什么程序,反家暴法没有明确规定。最高法在批复中表示,法院可以比照特别程序裁定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事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作出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如果申请人在接受其申请的法院并无正在进行的家事案件诉讼,由法官以独任审理的方式审理。
最高法表示,对于是否需要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问题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应由承办法官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责任编辑:瞿崑 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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