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察法与刑诉法有啥区别?前者调查对象很特殊
近期,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监察法。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那么,它与最大限度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惩治犯罪的刑事诉讼法,有何区别?
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权限和调查手段,目的是为了保证各级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利于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保证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法规定了监察权限的种类、使用主体、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等。其中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由监察机关决定和实施。
监察法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聚焦反腐败职能定位,规定了监委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其中,调查聚焦的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七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关于处置,监察法规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可以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可以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法采取了综合立法的方式,规定的内容,既有实体性的,也有程序性的,还有组织法的特点,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则是实体和程序分开立法。”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监察法起草组成员马森述介绍,从职能定位上看,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目标任务看,监察法是为了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防止权力受到腐蚀,防止脱离人民群众,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体制,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为我们跳出历史周期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刑事诉讼法则是为了保证刑法实施,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因此,将二者进行对比,不难发现其差别——监察法更侧重对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管,包括教育、管理、监督,刑事诉讼法的重点是惩罚和打击犯罪。
具体而言,监察机关调查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不是普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调查内容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而不是一般刑事犯罪行为;行使的权力是调查权,而不是刑事侦查权,调查权的行使主体是与纪委合署办公的监察委员会,在行使权限时,重要事项由同级党委批准。监察委员会既要负责日常监督,调查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更要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剖析思想根源,把干部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值得注意的是,监察法根据调查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规定相应的调查措施。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也就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可以进行提醒谈话;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查询、冻结存款股票,可以查封、扣押违法犯罪财物等;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搜查被调查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对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经批准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对于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的,可以通缉;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的,可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马森述说,监察法设专章规定了监察程序,明确监察机关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遵循的方式和步骤,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约束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行使,确保监察机关正确、及时、有序、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调查要出示证件,由二人以上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监察法出台之后,与之相关的法律将迎来修改,刑事诉讼法便在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日前公开表示,“监察法出台后,监察权的行使涉及对原有法律中对有关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例如,包括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法律中关于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职责的有关规定,就需要进行修改。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冰岛宣布外交抵制2018俄世界杯
- 【 军事 】 武统台湾咋打?我中将:6种战法3天拿下
- 【 财经 】 中美贸易逆差从何来?美国真吃亏了吗...
- 【 体育 】 C罗连夺葡萄牙足球先生 穆帅亦获奖
- 【 娱乐 】 蒋勤勤晒孕肚照 腹部高高隆起四肢纤细
- 【 科技 】 孙宏斌:投资乐视已失败 背不起这个锅
- 【 教育 】 减负时代孩子如何获取真正优质教育?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