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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峦区:以“学”促“行” 打造优良执纪环境

翠峦区:以“学”促“行” 打造优良执纪环境
2018年06月13日 10:32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翠峦区:以“学”促“行” 打造优良执纪环境

《伊春市纪委监察机关对干预执纪监察等行为的记录、报告、备案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后,翠峦区纪委立即采取行动,针对不同层次,以“自学+交流”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严防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人员和系统外部人员干预执纪监察,确保监督执纪工作依纪依规、公平公正。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6月6日上午,翠峦区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办法》的全文,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插手干预执纪监察的违纪案件实例对《办法》进行解读。参会人员相互交流了对《办法》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办法》给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察过程中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发生提供了一把“尚方宝剑”,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带头执行,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据执纪,以铁的纪律和作风保障执纪监察工作开展。

二是纪检干部集中学。组织区纪委监委全体人员对《办法》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的学习。并对执纪审查工作中如何准确运用《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深入探讨。要求在遇到干预监督执纪监察行为时要严辞拒绝,对有想要依靠关系徇私舞弊的情况作为问题线索,按照要求分类处置,如实报备,做到全程有据可查。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感想说体会,保证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并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全文,做到让每一位机关干部学懂、会用。

三是党政负责人传阅学。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按照单位类别的不同,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林场四个范围内将《办法》进行横向传阅,要求各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并认真领会《办法》要求,抓住《办法》精神实质,达到提高认识、警钟长鸣的目的。区纪委办公室经对各单位、部门学习反馈情况的统计,己有300余名科级干部学习了《办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纪委监委将以一贯的“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在干预执纪监察方面存在问题,并将领导干部干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责任追究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翠峦区监察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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