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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祁耀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祁耀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8年06月15日 11:01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祁耀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经忻州市委批准,忻州市纪委监委对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祁耀明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祁耀明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录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在操办婚丧事宜中借机敛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祁耀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祁耀明简历

祁耀明,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山西原平人,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任忻州行署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2009年10月,任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忻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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