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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住房救助款 新建的房子却“不翼而飞”了

领了住房救助款 新建的房子却“不翼而飞”了
2018年07月02日 09:28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领了住房救助款 新建的房子却“不翼而飞”了

  2013年12月修好建好并成功验收的8间房子,2017年9月时居然“消失”了?这是仙居县广度乡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一件怪事。该乡纪委及时调查,揭开了房子莫名“消失”的秘密。

  2013年2月,广度乡原平阳村(现朝阳村)拟进行新农村改造和精品村建设,经村“两委”集体商量决定,向乡政府上报了16户作为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其中修缮9户、新建7户。按照规定,修缮的每户可领取救助款5000元,新建的可领取9000元。

  因为各种原因,该村新农村改造并未进行,16户救助对象中,仅有8户进行了房屋修缮,另有1户修缮和7户房屋新建实际上并未开展。

  当年12月份,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房屋修缮和新建完成情况进行实地验收。时任平阳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军抱着“房子迟早要建,早点把补助款拿到手以免政策有变”的心理,在明知8户家庭没有修缮和建房的情况下,将验收人员带到其他村民家进行了验收。随后,上述16户救助对象均获得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

  如此弄虚作假,是否可以“瞒天过海”?根据仙居县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广度乡纪委对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情况开展逐户调查,这“不翼而飞”的8间房子的问题浮出水面。经查,除了村委会主任弄虚作假,村党支部书记蒋某水也存在优亲厚友问题——7户新建房屋救助对象中的王某火是其要好朋友。王某火常年在外经商,家庭条件较好,蒋某水却“借花献佛”,将王某火列为救助对象,使其领到了本应发放给困难群众的9000元救助款。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蒋某水组织村干部及时收回了未实际修房建房的8户家庭的救助款,并于2018年2月上交有关单位。近日,蒋某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监会主任蒋某根因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某军(非中共党员)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台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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