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有卖淫行为?假的!一男子报假警被治安处罚

有卖淫行为?假的!一男子报假警被治安处罚
2018年07月03日 09:43 广东省公安厅网站
原标题:有卖淫行为?假的!一男子报假警被治安处罚

  110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利剑,是保护人民的盾牌,也是群众报警求助的不二选择,但有些人却虚报警情,严重占用了110的接警资源,最终因违法被治安处罚。

  6月27日晚,韶关县局110接到一男子报案,称其前妻在始兴县太平镇某酒店卖淫。城镇所值班民警接110转警情后,迅速赶到现场,但通过调查查实,其前妻在某酒店入住,并没有卖淫行为。

  为此,民警立即依法与报警人彭某刚联系,经仔细询问,报警人彭某刚最终承认:其前妻于6月27日从外地来始兴并入住某酒店,其要求前妻回其家住,但前妻不肯。对此,彭某刚相当不满,便想让其前妻因警察到来整晚不得安宁,于是选择了报假警。

  6月29日,违法人彭某刚因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的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警方在此提醒:切勿为追求个人目的谎报警情。公安机关对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韶公宣 编辑:小江)

报假警卖淫前妻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