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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海规定教师拖堂3分钟列为教学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9: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佛山九月十三日电 (记者 孙建驹) 记者十三日从广东南海区教育部门获悉,新学年开始,在南海区的二百零九所中小学校全面试行《南海区中小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指导意见》,将教师“拖堂”(即上课超时)超过三分钟列为“教学事故”,这一教学新理念的引入,在学生、家长、老师的中反应各异。

  据《南海区中小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指导意见》规定,教师“拖堂”超过三分钟
以上属于一般教学工作事故。对一般教学事故,将给予事故责任人内部通报批评,一学期内累计三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一次较大教学事故;对较大教学事故将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处分,一学期内累计三次较大教学事故者,视为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对重大教学事故者将给予事故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取消事故责任人该学期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的评选资格等处罚。

  记者走访南海区各镇(街道)多所中小学校后得知,《意见》的实施后,教师“拖堂”现象明显减少,大多数特别是初中学生都对以往老师“拖堂”现象感到不满。一位伍姓同学说,“学生利用课间十分钟作身心调整很有必要,这是为下一节课作精神和体力上的休整”。部分学生家长认为,教师“拖堂”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教育部门出台这种既尊重教师又尊重学生的做法,是一种进步。

  南海区狮山镇某中学一位的姓莫的老师说:“如果每一位教师都拖堂三分钟,正常的教学秩序就被完全打乱了” 。而南海大沥镇某小学的杜老师说:“其实在教学过程中有时难免出合理现超时,因为一节课下来有个好的总结对学生来说十分重要,如果把教师上课超时定为教学事故,有不近人情之嫌”。

  南海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把教师拖堂超过三分钟作为一般教学事故,其实是一项很人性化的规定。学生课间休息仅十分钟,“拖堂”超过三分钟就等于占用了学生的三分之一休息时间,不利于学生学习;同样,拖堂控制在三分钟内,也是给老师一个缓冲的时间,一堂课的教学进度有时难免把握得百分之百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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