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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癌症非得“倾家荡产”吗(不吐不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0: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不客气地说,肿瘤病人1/3是病死的,1/3是吓死的,1/3是过度治疗死的。”最近,在广州举行的一次癌症论坛上,一名肿瘤专家公开炮轰个别医院的趋利行为。

  从世界范围看,晚期癌症仍被视为不治之症。但是,当一个人患了癌症,求生的欲望往往使其不惜一切代价治疗,哪怕是倾家荡产,儿孙举债。由于患者存在“病急乱投医”的心理,社会上也就出现了“百家治癌”的混乱局面,不少医院把癌症患者当成了“摇钱树

”。只要癌症患者上门,有治疗价值的要治,没有治疗价值的也要治。即便因不当治疗致患者死亡,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为癌症本来就是“绝症”。这正如一位肿瘤专家所说的:“外科赚了钱,就把患者转到化疗科化疗,然后再转到放疗科放疗,等到这些科室的钱都赚够了,再把病人扔到中医科去。”此语虽然偏激,却也是实情。

  有专家称,我国得到规范治疗的癌症患者不足总数的一半。造成这种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医生的过度治疗问题,也有患者的就医观念问题。事实上,我国癌症治疗的最大问题是无效投入过多,既浪费了国家的财富,也加重了个人的负担。

  对于晚期癌症患者,发达国家医生已经放弃了以延长生存时间为主的保命治疗,取而代之以提高生存质量为主的姑息治疗。因为晚期癌症患者本身已极其虚弱,手术必然带来创伤,使其更加痛苦,甚至加速其死亡。而在我国,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患者仍固守着单纯延长生存时间的陈旧观念。结果,不仅患者痛苦不堪,而且家庭破费钱财,可谓劳而无功。

  不久前,山东曾发生了一起“弃母事件”。一名男子将身患绝症的老母亲送到济南千佛山医院,不辞而别。其实,他曾四处奔波为母亲治病,花费了15万元,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还背了不少债,万般无奈,只好把母亲遗弃在医院。当人们掬起一把同情之泪时,是否也应该换个角度想想:对于晚期癌症患者来说,到底有没有必要“倾家荡产”去治疗?以如此巨大的代价,去治疗根本无法医治之病,究竟有多少价值?其实,晚期癌症患者的主要痛苦是疼痛,只要能有效镇痛,就能极大改善其生存质量,相对轻松地度过人世间的最后时光。如果医院、患者、家属都能更新观念,也许很多悲剧就不会发生。

  医疗需求具有无限趋高性。医疗上的无效投入,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这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但是,对于晚期癌症患者,连发达国家也不主张无谓的浪费性治疗。我国国力尚不雄厚,老百姓也不富裕,如何让医疗开支更加经济有效,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课题。而转变癌症治疗观念,正是为了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对于绝症患者来说,是痛苦地活着,还是愉快地离去,这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观念问题。20世纪80年代,加拿大青年泰瑞·福克斯因患骨癌失去一条腿后,他以横跨加拿大的方式开始了“希望马拉松”,最终肺癌扩散而病逝,人们至今还在纪念这位英雄。在英国,也有一位晚期乳腺癌患者叫简·汤姆林森,她不仅参加了伦敦马拉松赛,还骑车横跨美国进行了“慈善之旅”,被评为英国“最鼓舞人心的女性”。这两位人物对待癌症的态度发人深思:与其躺在医院里熬干灯油,不如让生命尽情燃烧!

白剑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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