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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艾滋病人享受定额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6:56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率先在省内推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艾滋病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试行)》,自10月1日起,对医保参保人员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给予保障。

  根据《办法》,南京市第二医院被暂定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定点医疗机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门诊进行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

查费用,按每人每季度1000元的标准,由定点医疗机构定额、包干使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因艾滋病病种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补贴6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因急救或定点医院无力收治的其他疾病,在非定点医院诊治的,其中艾滋病的相关诊疗,由接诊医院向定点医院专科提出会诊,定点医院负责派遣专家制定治疗方案,并提供治疗用药,相关费用纳入定点医院该病人的专项账户,与市医保中心结算。

  办理程序有:病人或其家属向定点医院书面申请,由专科主任医师为病人填写《艾滋病门诊限额补助申请表》、《疾病诊断证明书》,病人或其家属签名;定点医院对《申请表》和《证明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盖章。并负责将病人或家属提交的书面申请等资料报送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经中心专人审批后,病人方可享受艾滋病门诊定额补助待遇。(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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