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良执业信息将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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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7:37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青)继上海医疗机构实施收费公示、服务项目公示之后,上海市卫生局昨天表示,将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专设“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对医疗机构发布的违规医疗广告及相关部门对该医疗机构检查处理的情况等进行“广而告之”,以加强社会监督。 据介绍,在本市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门诊部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全部被列为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必须设置单位,市卫生局要求每个区(县)可选择1-2家医疗机构于年内先试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