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杂费等全免 285万人少交6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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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9:15 东北新闻网 | |
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借读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和体育加试费全免285万读书郎每年少交6亿 [新闻提示] 从今年秋季开始,除保留中小学住宿费外,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其他行政事业 据悉,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辽宁尚属首次,我省是和西部省份同步开始实施此项政策的。 [减负] 每人每年至少免交150元 8月中旬,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取消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早在今年年初就开始在全省农村开始实施了,而取消另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借读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初中升学体育加试费,则在今年秋季农村中小学开学时开始实施。 金允坤告诉记者,享受免除这4项费用的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全省受益学生达285万名,免除的费用每年总计6亿元。每名小学生每年节省的费用将在150元至200元之间,初中生节省的更多。“取消的费用由财政补给学校,家长不必担心学校该开展的活动不开展!” [保留] 课本、作业本、食宿费继续交 目前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被允许保留的收费项目还有哪些呢?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还有4项代收费项目,即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农村一年级小学生为例,如果上学不涉及到住宿及伙食费的话,那么只需要交60多元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就行了。 《通知》强调,对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对象、范围、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对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的,要实行与当地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和转学费,更不得强制农民工捐资助学或向农民工摊派其他费用。 [严禁] 不许收校服费、热饭盒费 《通知》还明确指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课后看护费、校服费、热饭盒费、体检费、六病防治费、电影(戏剧)费、军训及其它教学实践活动的交通、食宿费等。学校代收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要严格按原“一费制”的标准收取。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核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行动] 本月中旬开查教育乱收费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物价、教育、监察、纠风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一是已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二是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过学生搭车收费,以及向学校的各种摊派行为;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反学生意愿的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以择校为目的的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四是加大对教育乱收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由辽宁省纠风、物价相关部门组织的针对学校乱收费问题进行的联合大检查将于本月中旬开始。记者 赵桂华 (时代商报 记者 赵桂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