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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师每两年必须到生产一线实习2个月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38 云南日报

  新华社青岛10月25日电(记者吕诺、徐冰)记者25日在全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实践经费将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工作任务,加快建设一支

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要求中职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在实践中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并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也要定期到企业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情况,协调相关行业部门,选择一批在行业中代表性较强、技术水平较高、职工培训基础较好、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骨干企业,作为重点联系的职教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中职学校要积极争取企业的支持,充分依靠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拓展校企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建立起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稳定渠道。

  据介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将把中职教师到企业实践情况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和晋级的重要指标。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的工资福利、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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