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国家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政策答问(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19: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2日电 中国教育部官方网站今天发布消息说,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能够在资助政策的支持下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日前,教育部在与财政部共同做好政策发布、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的同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设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线咨询专栏,及时回答读者、网民、观众、听众提出的问题。据了解,专栏开辟以来,共收到有关提问近万条,主要涉及到国家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具体内容、资助标准、主要途径、享受资助的学校以及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等,教育部有关部门就这些问题及时进行了回答。

  问:我国主要通过哪些途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主要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三个方面。首先是高等教育。《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二是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三是义务教育。中小学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是否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如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需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的国家奖助学金?

  答: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校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问: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

  答:首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

  第二,如果你是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基本的生活费用。如果你是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要顺利完成学业,还需要申请和取得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入学后,如果你学习刻苦,品学兼优,将能够申请到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甚至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问:国家对五年制大专的奖学金和高职一样待遇吗?助学金、奖学金、贷款与高职比例有差距吗?

  答: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五年制大专学生,在中等教育阶段不享受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

  问:独立学院的贫困学生能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答: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独立学院的学生不在此政策范围之内。

  问:民办高职的学生,能办理助学贷款吗?怎么办理?

  答: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民办学校不在此项政策范围之内。

 问:我是一所民办大学的学生,能否享受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答: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问:办理助学贷款,需要乡镇民政办公室开贫困证明,用不用再到县民证部局开贫困证明?

  答:申请助学贷款需具体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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