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据台湾联合新闻网9月18日报道,曾拍下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走光照、并公布在社交网站“脸书”(Facebook)的“独立媒体网络有限公司”记者陈育贤,去年10月28日在自己“Jessie Chen ”的“脸书”上张贴“支持朱立伦参选‘总统’后援会成立暨誓师大会,车马费:300 元(新台币,下同)”转载文章,并加注“支持朱立伦参选‘总统’后援会成立大会车马费300 …这样少有点落漆(逊掉了)”,主办活动的蔡宏骏认为被指涉贿选,状告陈育贤妨害名誉。对此,台湾士林地方法院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处陈女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
去年10月28日,陈姓网友以匿称在立委高志鹏脸书页面留言,张贴“支持朱立伦参选“总统”后援会成立暨誓师大会,日期:2015年10月28日,时间:下午5点15分,地点:新北市三重区综合体育馆(小巨蛋)大门口集合,散会:晚上8点,车马费:300元”讯息。
陈育贤未查证,将陈姓网友的名字涂上马赛克,再加注“支持朱立伦参选‘总统’后援会成立大会车马费300 …这样少有点落漆”,使读者误认主办人蔡宏骏涉贿选。
陈育贤辩称,她是透过友人张朝敬才知陈姓网友所张贴的文字讯息,讯息没注明是何人主办,在转贴讯息前有向张求证是否有此活动,张朝敬说讯息是贴在高志鹏的“脸书”上,她认为车马费300元是否属实“无法查证”,为了保护消息来源,便将陈姓网友匿称打上马赛克后转贴到自己的“脸书”页面上,之所以加注“车马费300 …这样少有点落漆”文字无特别意思,只是认为这样去一趟才拿300元有点少。
陈女称不认识告诉人蔡宏骏,也没想过要影响蔡名誉或影射他贿选。她的律师则称,文章未提及“走路工”字眼。
士林地院认为陈育贤未经合理查证,擅以网络“脸书”页面转贴、加注原讯息,所指摘、传述之事亦足以毁损蔡宏骏名誉,她轻率发表网络言论之举,明显逾越法律保护言论自由界线,散布文字诽谤犯行明确,应依法论科。
士林地院审酌陈育贤任职网络媒体工作,报导政治、选举新闻多年,应知网络消息来源查证不易,未必可信,选举期间对立阵营的候选人亦常有指诉对方“贿选”、“出奥步”(出烂招)之举,本案关于“车马费300元”文字讯息,显然涉及贿选与否争议,发表言论前应尽力查证才能刊载,否则将损害他人名誉、造成社会无端对立。
法官认为陈育贤仅“为逞口舌之快”,没详加查证即轻率转贴“车马费300元”讯息,还加注戏谑评论,犯后又矢口否认犯行,饰词狡辩,毫无悔意。衡量陈育贤智识程度为高中毕业,离婚、育有1子、担任网络媒体记者工作、每月收入6万元新台币等家庭、生活、经济状况,判她拘役50日,并告知易科罚金的折算标准。
在“马英九走光事件”之后,今年6月24日陈育贤再次随同新上任的台湾当局领导人出境访问。
责任编辑:郑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