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感染艾滋者无奈地签下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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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0:20 人民网-健康时报 | |||||||||
无奈地签下协议 “实在不行,就把协议签了吧。”说这话时,赵刚的爱人李秀勤显得十分不情愿,李秀勤所说的“协议”是,如果她同意县政府的处理办法,要同诉讼的被告方医院签订一份双方协商解决的意见。截至目前,提起诉讼的5个艾滋病患者中,已有3个签署了协议。
“有什么办法呢?一方面要给病人花钱看病,另一方面法院也不给审理,与其这样等下去,还不如先签了这个协议算了,拿到钱,也可救救急。”李秀勤说。 9月26日,吴恒(化名)代替妻子肖琴(化名)签定了协议,而在7月份,肖琴因艾滋病已经离开人世,肖琴是在今年1月份起诉当年曾给她输血的铜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的。 “我签这个协议,真的不愿意。”吴恒猛吸了一口烟,摇着头无奈地哀叹,“没有办法,反正人也没有了,法院也不给审理,能签这个协议,得到一点钱算一点吧,看病借的钱有好几万呢。” 吴恒与铜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签订的协议显示,铜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给予吴恒10万元补助。协议书上写着:“铜山县第三人民医院履行协议后,双方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除法定救助外,不得再提出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要求,否则视为违约。而违约要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不行的话,我们也签了吧。”张雪侧头对丈夫说,而她的丈夫没有吱声。她又转头对记者说:“我丈夫的脾气很倔,总想讨个说法,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法院不给审理我们的案子,那就按县政府的处理办法去做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