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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23: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5日电中国卫生部近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要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卫生服务。 通知还提出,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7‰;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模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通知强调,要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质;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落实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健全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要着力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同时,积极探索妇幼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要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生理特点,开展系统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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