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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尸体加工企业的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6:42 新浪嘉宾访谈

  网友:对于进行尸体加工的企业应该算是比较特殊的行业,我们国家对此有没有什么相关的立法规定,国外对这种特殊的行业有没有进行严格的限制?

  翟金鹏:现在我们所看到的丹东的案件是一个生物公司,从名词上可以看出来,以生物公司的名义登记注册是比较容易和方便的。假如说是以制作尸体标本、人体标本恐怕工商
部门也不会让他注册。不管是中国还是国外,人类对自己基本的伦理道德情感,对死者的悼念之情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形式不一样,你把我们悼念的形式破坏了,恐怕人类都很难接受。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从工商部门来说不会允许这样的人体标本制作公司成立的。

  另一个方面来说,我们工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对这些活动加强监控,防止一些人借助于某种形式达到他的非法目的,这也是目前我们经常出现的问题,借助于合法的形式实现非法的目的。尸体标本的制作还是仅限于医疗、科研部门,不应该扩大到社会上一些公司来制作,这和基本的原则是相抵触的,这个是应该注意的。

  赵光耀:这个公司一旦制作,一定以赢利为目的,赢利目的就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翟金鹏:南方有一个地方专门盗窃尸体去卖,卖就说明有市场,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严重的对于刑法的基本规定就触犯了,可能构成犯罪。当然也可能产生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案件,对于无名尸体、无人认领的尸体,是不是会通过这样的渠道就处理了,这样是不太妥当的。

  主持人:是不是那些号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类的,他们进行尸体加工是非法的,那哪些部门、哪些单位进行尸体标本加工是合法的呢?

  翟金鹏:医疗科研部门,医学研究的需要是允许的,如果是商业赢利目的都是要禁止的,我们刚才说的生物公司,并不是带有一般的意义,这是一个个例。

  主持人:有的网友非常关心如果自己亲属的尸体被出售,活着的人如何维护相关的权利。

  赵光耀:我们活着的人对于尸体的感情是无可替代的。我们当时把尸体提供了给医院,医院就有义务把尸体在进行医学用途以后就应该处理掉,如果出现了问题我们就可以提起一些精神损害赔偿,民法上有一个明确的司法解释,对于违法利用遗体、遗骨的,给他的近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从侵权的程度、侵权的结果、方式、手段,还有当地的经济水平综合考虑给予它一定的赔偿。

  主持人:之前有这样赔偿的案例吗?包括国外的。

  赵光耀:国内有一些。

  主持人:大概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赵光耀:这个情况不等,每个医疗单位使用尸体的程度不一样,有的违反尸体解剖规则,把人家的一部分器官没有经过家人同意自己摘走了,家人领尸体的时候发现缺了一部分东西,就这个提起赔偿,当然赔偿的数额不是很多。如果是损害程度非常大的话,这个赔偿相对要高一点,但是具体的数额,一是各地经济发展不一样,再一个精神损害赔偿很难确定到底应该赔多少,是几千、几万还是多少很难确定,一定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主持人:据你所知最高数额是多少,包括国外的。

  赵光耀:整个尸体出售的没有相关的判例,但是相应的器官被摘掉,医院停尸房或者医院未经家属同意违反尸体解剖规则就把器官用作医疗用途这个是有的,大概赔偿是在几百到几千不等。

  主持人:有网友对无名尸体案件侦破很有兴趣,公安机关对尸体检验过程是怎么展开的。

  翟金鹏:公安机关对于无名尸体案件在具体侦破的时候,首先面对这类案件要定性,它是什么性质的,这是我们首先考虑的,是他杀还是其他性质死亡,如果是他杀我们就要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是其他原因死亡,那么公安机关的侦查就到此为止,移交有关职能部门来处理。对于尸体的检验有法医来进行检验,根据法医检验的程序来进行,这个过程都是技术的过程,我想网友关心这个过程,因为我们都是一些比较规范的程序,这个并没有太多的问题。关键是网友对于公安机关侦破无名尸体要提供一些支持,公安机关最近几年对于命案或者无名尸体的侦破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们公安机关的命案侦破率提高了很多,这事关很多人的生命,我们非常重视命案的侦破,命案的侦破一方面需要公安机关的努力,我们使用各种各样手段侦破案件,另外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支持,及时提供线索这个对我们也是非常有帮助的。使公安机关比较好、比较快的破案,另一方面给受害人的家属一个安慰,同时对于一些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严厉打击,对于防范犯罪的发生也会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主持人:今天法律圆桌是请来二位专家结合前一段有关尸体的案子,一个是甘肃天柱县的头骨案,一个是丹东非法制作尸体标本的案子进行了探讨,最后请两位专家简单做一个总结。

  翟金鹏:甘肃和辽宁这两个案件出现以后大家都给予了高度关注,社会上很多人都有很强的正义感,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来说是非常有益的,希望大家继续关注这样的案件,及时给公安机关提供一些线索。当然我们公安机关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侦破进程可能慢一些或者可能无法侦破,希望大家给公安机关提供支持,不要不相信或者指责、批评,首先是相信,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就可以把这个事情做好。

  赵光耀:甘肃和丹东这两个案件,只是个案,大家不要因为这两个案件就恐慌,好象所有的医疗单位都不负责,也不是这样,目前来说各地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渐在完善,医院内部也有一些规章制度,不会把这些尸体随便出售了,大家有这样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要惶恐。我们国家的法律逐渐完善,尸体捐赠的法律、尸体解剖法律都在逐渐完善,目前全国各地一些地方相应出现了这样的规定。如果自己的亲属或者自己的家人死亡以后遗体作为医学科研之用,大家可以去医院做一些相关的了解。如果真是遇到了本案中的情况,有可能被盗了,或者私自出售了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一些损害赔偿这样的诉讼。

  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和我们在一起探讨了两个关于尸体的案件,今天的法律圆桌到此为止,我们下一期将继续关注当今社会的法律热点,欢迎你继续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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