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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招华特大毒品案开庭 曾制毒18吨获利3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刘招华特大毒品案开庭曾制毒18吨获利3200万

“毒王”刘招华昨在广州中级法院受审,法院门口戒备森严,记者无奈只能拍摄门口的情形。 王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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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招华特大毒品案开庭曾制毒18吨获利3200万

“毒王”刘招华昨在广州中级法院受审,法院门口戒备森严


  本报讯 (通讯员 穗法宣 记者 毕征) 6月26日,刘招华等特大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1999年,被告人刘招华先后伙同同案被告郭锐荣、陈炳锡(已起诉)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银川市等地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00多千克,并将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运到广州等地贩卖,获利3200多万元。

  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在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缉刘招华等人的通缉令后,仍为其提供财物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被告人李晓青明知刘招华是公安机关的追捕对象,仍帮助其将赃款532万元转移,以逃避侦查。同时,李晓青还将120万元交付刘招华,协助其外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招华构成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锐荣构成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晓青构成窝藏罪、转移赃物罪;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构成窝藏罪。法院将在查明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择日依法宣判。

  “无敌”携女友越境贩毒被判死刑

  央视首次现场直播毒品案庭审

  本报讯 (本报驻京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王文波)昨天是世界禁毒日,北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经过长达一天的庭审,法院最后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38岁的北京无业人员吕春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首次对此次庭审进行了现场直播。

  吕春明贩卖毒品喜欢“单干”

  38岁的吕春明在“圈里”有个响亮的名字“无敌”,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是北京市宣武区一名无业人员。与一些贩毒分子不同的是,吕春明贩卖毒品是“单干”。根据吕春明的妻子介绍,结婚后,他们两人都没有工作,依靠出租房屋收租金度日,但家境还算不错,是有车一族。

  吕春明交代,2005年10月初,他和婚外女友侯某一起到云南玩,坐火车经过昆明来到中绚边境瑞丽,碰到一名东北男子,他建议吕春明贩点海洛因回京。第二天,他与东北男子一起偷偷越过边境到了缅甸,在离边境线附近,吕春明用24000元钱买了一包海洛因。侯某把毒品藏在内衣中,两人从石家庄下火车,坐长途车回到北京。随后,吕春明在北京市门头沟的一家发廊内,用擀面棍把块状毒品压碎,用纸包成小包,除了留下一点自己过把瘾,其余的很快就卖完了,据吕春明回忆,大约赚了20000多元。尝到甜头后,当年11月初,吕春明只身一人前往云南,独自一人越过边境线,找到了上次出售毒品的女子,用50000元买了两包大约700克海洛因,又买了准备自己抽的5000元的麻烟(也是一种毒品)。而这一次,吕春明的发财梦没做多久就破灭了,就在他手持电子秤,刚卖完第二次时就被警方抓捕。

  当庭翻供 证人屏风后作证

  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吕春明被指控于2005年11月17日和18日两次向他人贩卖海洛因,18日在进行交易后被抓。

  吕春明在法庭上当庭翻供,他承认自己携带了海洛因等毒品,但推翻了以前在公安机关所作供述,否认自己贩卖过毒品。他说,“我携带的近700克海洛因,是为了给自己和女朋友吸,并没有卖给别人。”

  此前曾有传闻说,此次庭审将有“神秘”证人出庭作证,昨天,这两位“神秘”证人终于显露身份,他们是北京市大兴公安分局的两名缉毒警察,为了不暴露他们的身份,经审判长批准,法庭在传讯证人前,在法庭上竖起了两块巨大的玻璃屏风。屏风斜向法官,证人也由边门出入,因此,在场旁听人员并未看到证人的真实面容。

  宣判后犯人老母当庭昏厥

  昨天下午3时,北京一中院对吕春明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春明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销售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吕春明贩卖的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均在50克以上,均属数量大,吕春明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吕春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听到宣判结果,前来旁听的吕春明母亲大叫一声当场昏厥过去,后被家人背出法庭。贩毒者害人害己害亲人的一幕再次让人震撼。

  广东仍是禁毒重点地区之一

  本报讯 (记者雷燕、植文秀、欧阳晨 实习生张爱荣 通讯员林锦冰、姚贵雄、穗关)昨日上午,广东省禁毒委、广州市禁毒委在广州大学城联合举办“省市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对五吨毒品进行了无毒害焚毁。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李容根以及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等省市领导出席了活动开始仪式。

  全力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

  李容根在讲话中指出,广东省通过实施“禁毒03工程”和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临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广东省仍然是集毒品生产制造、中转过境和本地消费于一体的毒品问题重点地区之一。广东省有十几万的吸毒人群,在消耗大量来之不易的社会财富、制造大量无比惨痛的个人和家庭悲剧的同时,还诱发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和艾滋病传播等社会问题。广东作为全国禁毒斗争的主战场之一,要全力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尤其是防范新型毒品蔓延发展。

  同时,在广州市荔湾区上下九路文化广场、越秀区英雄广场和天河区宏城广场也分别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

  新白云机场启动以来,日益成为国际贩毒集团觊觎的快速空中通道,广州海关近年来查缉的毒品走私案中近九成来自空港;非华裔人士走私毒品出入境的现象日益严重……

  发电量可供10户用1个月

  此次销毁的毒品包括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各类毒品共计约5吨,市值约五六亿元人民币,并首次采用无毒害销毁方式。

  记者在活动现场广州海关展位看到,展台上摆放着等待销毁的各类毒品近10种,以近年来“流行”的新兴毒品及精神药物类毒品为主,数量惊人:包括冰毒75197.1克、“摇头丸”482775.8克、海洛因4527.1克、可卡因124595克、大麻28668克、氯胺酮14613.52克、安眠酮4234000克等。

  记者在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看到,整个销毁过程仅需20分钟,不仅避免了公开焚烧对空气造成的污染,还可以用以发电,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据介绍,毒品无害无毒处理约需3小时。在特制的密闭容器内,毒品依靠自身的温度升高进而销毁,只会残余20%的残渣,残渣经过高温处理后将进行填埋,技术在全国来说都十分先进;销毁毒品产生的能量还可以用来发电2000度左右,可供应10户居民一个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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