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昨公判14名毒犯 5人被判死刑4人获死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7:49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黄岸 通讯员饶右江) 昨天是第十九个国际禁毒日。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创建和谐社会。当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14名犯运输毒品罪、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公开集中宣判。宣判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并经依法核准,遵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杨瑞深、王维堂、刘家远、农胜才、权秀丽(女)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另外,喻建国等9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10年
2002年6月至8月间,8名贩毒分子频繁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与广西桂平市之间,一次或多次贩卖毒品。根据罪犯犯罪情节,法院依法判处杨瑞深死刑,另两人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曾瑞生等4人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至十五年不等的处罚。 另外,罪犯农胜才、贺龙江、陈浩等人因实施报复杀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二年和无期徒刑。农胜才等3名罪犯因与被害人“麻佬”曾有矛盾,于2005年1月28日12时许,农胜才等人在南宁市大学路附近一出租屋找到“麻佬”,以其偷手机为由,进行拳打脚踢。当日19时许,农胜才、贺龙江、陈浩以找人为由,把“麻佬”挟持到由农胜才叫来的出租车上,将“麻佬”带至石埠村狮子岭附近下车后,强行带上狮子岭山坡处殴打致死,然后焚烧尸体,才逃离现场。 相关专题:2006年国际禁毒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