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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赡养问题的法律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1:45 新浪嘉宾访谈
关于赡养问题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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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赡养问题的法律规定

嘉宾


关于赡养问题的法律规定

崔俊贵律师


关于赡养问题的法律规定

舒春秋律师


  主持人:谈到赡养的问题,很多家庭暴力或者是家庭纠纷,都是由于赡养问题而导致的,请崔律师谈一下关于赡养问题我们国家有哪些法律规定?

  崔俊贵:从目前国家法律规定来看主要体现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还有像婚姻法里,还有像继承法里。在这些法律里面都有规定关于老年人赡养法律的一些问题。

  比较典型的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主持人: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怎么办?

  崔俊贵: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他们如果有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而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又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进行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或者说孙子女、外孙子女又没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有弟妹,而这些弟妹在少年的时候曾经接受过自己哥哥或者姐姐的抚养,弟妹在哥哥晚年的时候也有义务赡养,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是在他们小的时候哥哥、姐姐对他们进行抚养,在哥哥、姐姐年老的时候对他们进行赡养。如果没有弟妹或者是弟妹没有对哥哥、姐姐抚养就出现第三种情况,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在城市里体现为由有关的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在农村里应当由有关的乡、县、有关政府对他们进行救助。

  总之,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老年人在年老以后有获得救助的权利,无论是否有子女,无论子女是否有赡养的能力,都应当获得帮助。

  主持人:刚才我们谈了一些家庭暴力、赡养老人的话题。但我们知道家庭暴力不仅是子女跟家长之间,还有夫妻之间,夫妻之间的问题更加琐碎了。不管是打骂家人还是打骂小孩子,如果没有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只是一些很轻微的暴力,那么我们在道德上当事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舒春秋:有些家庭不注意教育方法,经常打骂小孩、辱骂老人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但是也谈不上到了应当受法律处罚的程度。像这种事情在中国有很多家庭是有的,父母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教育方法不当,采取了这些措施。

  这种行为首先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尊老爱幼,这个优良传统应该继承和发扬,这首先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违反。其次,对小孩的健康成长是非常不利的,小孩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以后也会经常采取这种措施去对待别人,就很可能产生其它的一些社会危害。经常辱骂老人也是对老人的不尊重,其次也是对老人养育之恩的一种不恰当的回报甚至是一种报复。这种情况在现在的子女阶段,只能说家庭教育,要注意教育方法,社区、居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单位也多开展一下这方面的“五好家庭”的评选这些活动,共同提高家庭良好的气氛。

  网友:现在的社会为什么问题儿女或者问题家长这么多呢?

  主持人:这也是比较大的一个问题。

  舒春秋:确实是,有的家长白天工作压力比较大,晚上回去就顾不上对小孩有一个比较好的态度去照顾,整个社会压力比较大造成这样一个情况。但总的来说大家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工作怎么累,对自己教育孩子的义务、赡养老人的义务都要履行,不要因为工作压力大而采取一些不恰当的方法来对待家事,这一点是很不好的,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网友:现在孩子越来越不好教育了,我们教育孩子应该把握怎么样的法律尺度呢?

  舒春秋:其实孩子是无知的,孩子不好教育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首先,孩子生下来什么也不知道,你教他什么他可能就学什么,你教他好人就学好人,教他学坏就学坏,以一个什么心态教育孩子很重要。所以,这个说法应该说,孩子受到某种坏的教育而产生一种坏的反应最终造成的一种坏的结果,所以这首先是果而不是因,原因是孩子受到了不好的教育所以产生了不好的后果。根治还是要对孩子采取良好的道德教育,从这方面考虑。

  主持人:但是不管是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还是家长跟子女或者是子女跟老人之间的家庭暴力,这些家庭暴力问题怎么样才能够在综合上解决呢?

  舒春秋:家庭暴力问题其实也不纯属于一个家庭的问题,是一个社会综合性的问题。家庭暴力的解决首先要采取以预防为主,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为什么说以预防为主呢?因为家事是很难扯清的,清官难断家务事,这里边的事情很少有人能把它说得非常清楚,也就是说只能加强预防道德教育,用这些方法解决。

  当某个家庭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社区的居委会或者农村的村委会以及邻居都应该马上出来劝阻,及时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应该采取制止,根据发生暴力的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刑事或者行政,轻者是给予民事上的一些处罚。总之是以社区为主,大力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律意识,科学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各种关系,建设和睦家庭,构建和谐社会,从我们的家庭开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

  主持人:也有一些网友比较悲观,觉得这样的案件已经发生了太多太多,虽然可能以前也有过很多报道,不管是电视上还是报纸上、网络上,都有很多报道,可是这种事情还是不断发生,问题是不是总得不到解决?

  舒春秋:社会肯定是生活在矛盾之中的,在我们国家有这种情况发生,近几年发案率比较多,经常看到这种报道。经济发展引发很多社会矛盾产生,大家要正确处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这三者各自要承担责任才能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

  主持人:最后请两位律师就未成年监护和家庭暴力的问题分别给我们做一个总结。

  舒春秋:作为家庭暴力问题,我们觉得这个事情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和社会上其它暴力行为不一样,引起这种家庭暴力的原因也比较多。这种问题一般只要行为发生之后,通过相关部门的调节和处理,行为人一般都能比较好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是一个基本的跟其它社会矛盾不一样的地方。

  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去分析,从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到综合解决家庭暴力这三者之间,去正确处理家庭暴力的问题。只要正确分析,从家庭暴力的发生分析产生的原因,以及用现行的法律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应该能取得一个比较好的效果,中国的家庭暴力问题将会有一个比较低的发生率,慢慢地会减少。

  崔俊贵: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问题,按照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自己和父母之间有一个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体现为监护的问题。父母应当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不要以为自己出于生活困难,没有一定的抚养能力,就把孩子遗弃给社会。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尽自己相应的监护的责任。当自己的父母老年以后,子女对自己的父母也应当尽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要因为自己出现生活困难而遗弃父母。总之二者之间都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尽相应的责任。

  主持人:好的,感谢两位律师今天做客“法律圆桌”,今天的聊天访谈就到此结束了,欢迎您下次继续关注我们的“法律圆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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