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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冯先生:香港遭迷魂签下巨款欠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在上周看到本报的《“迷药”罪案调查》报道后,广州市民冯先生觉得自己的一段经历有相似之处,于是委托一名姓罗的先生致电本报,讲述了冯先生在香港被迷魂讹诈巨款的事情。

  据介绍,去年年底,冯老板在报纸上看到一家香港公司寻求内地公司合作的广告,于是独自一人赴香港洽谈生意。与香港那家公司的董事长等人一起吃完晚饭后,对方提议打打
麻将。冯老板本来不好打麻将,但由于洽谈生意之故,推托不过,于是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冯老板打着打着,对方几个人开始抽烟,他自己没有接过烟来抽,可是闻着烟味,不知怎的开始头发晕,之后发生什么事情,冯老板一点都记不起来。

  第二天,冯老板醒来,对方便拿着一张欠条向他要钱,他一看:自己输光钱,还在一张50万元的欠条上签了名!而自己公司、家庭住址、老婆孩子姓名等隐私资料,全在纸上写得清清楚楚。对于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冯老板竟毫不知情。后来,在支付了对方20多万元之后,对方才将扣留的冯老板放回广州。

  罗先生说,冯老板是一个很有社会经验的人,也不好赌,如果神志清醒,不可能会掉进这样的“局”,回广州后,他回想肯定是那些烟有问题,使自己迷魂了,听从对方将隐私资料全盘托出并签下巨额欠款条。

  市民网友质疑《南方都市报》报道

  “无法解释不代表不可能”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陶美然实习生傅华华)昨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的《喷雾“迷魂”抢劫疑云》一文,质疑利用迷药抢劫事件的真实性和可能性,并对本报记者和多位受访事主遭迷劫的真实经历表示怀疑。这一报道引起了不少市民和网友的反感和质疑,不少市民和网友纷纷留言表示:“迷药抢劫的确存在,不能因为解释不了或没经历过就认为其不存在!”

  昨日,就《南方都市报》的质疑报道,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32位市民,其中有21位市民表示,自己对“迷魂药”早有耳闻,也相信社会上的确存在这种“害人的东西”。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市民还主动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或者熟人“被迷”后失财的事件。

  而网友们对此事反响更加强烈。《喷雾“迷魂”抢劫疑云》一文昨日被新浪、搜狐、腾讯、大洋网等多家网站转载,很多网站上的网友留言多达数百条,其中大部分网友都表示:相信“迷魂药”的确存在。

  在质疑《南方都市报》的报道的同时,还有很多网友讲述了自己或熟人“被迷”的经历。在丽江花园社区论坛上,一位叫做“马可”的网友还刚刚在9月4日发布了一个帖子:《今天亲眼看见迷药党!呼吁邻居互相提醒!》。在帖子中,他讲述了当日下午坐125路公交车前往广州市区时亲眼目睹的一起“迷药党”作案事件:“刚过洛溪大桥,就看见隔壁并列的305(路车)上面,在前面司机位后面的第三个位子,一中年男子毫无知觉,两贼人肆无忌惮地搜刮……接着发现,车门往后,也是司机那列,车窗边两男人中招,大体情况如前面一样,旁边多了几个贼人同伙而已。大体估计,贼人约6-7人,125车上的一群人也只有空着急……”

  网友说法

  网友IP:219.135.181.*

  这种事是真的!而且就在我身边发生了。我公司几十名员工可以作证。那女的还进入我公司里头哭,说有没有看见拿她包的那一男一女,里面还有几百元、手机及证件……

  网友IP:221.234.25.*

  无能又无知,就认为不可能,这种状况只会误事又误人。我身边的人,几年前就被人迷了,后从街上回家拿存折取钱说同人一起做生意,家里人不同意,就同家里人争吵,等把钱取出送人后回到家里,人清醒了就后悔了。这难道不是事实?

  网友IP:58.252.70.*

  好多事情科学上无法解释,但并不意味不存在这种作案方式,不能几个所谓“权威”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身边有几个朋友都是这样被劫持遭受重大损失的。新浪网友IP:61.242.105.*

  确有此事,我身边有两位朋友都曾中过招,希望警方尽快查清楚。东莞这边很多大企业都出了通告,提防被人下迷药。

  网友IP:222.92.62.*

  看了这篇报道,真的很是感慨,怎么你们都不相信有迷药呢,怎么就不可能有如此厉害的药物呢,不相信的人是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那样的被劫,要是经历过就会信了,我的一个亲姐姐就是那样被劫的,被喷了一下就回去拿了存折给别人了,事后报案也没有结果的。

  网友IP:61.161.93.*

  科技在发展,任何情况都有可能,没有抓到,没有破获,就是没有这种情况吗,下这种结论不觉得可笑?

  金羊网友:baa207545

  之前我也不信有这种药物存在,觉得有点虚构,但公司有同事也发生了这种事情,才开始相信,媒体的报道还是有可信的一面,只是宣传有些过了。发生在这么多的人身上,还要否认它的存在,这些人真的很愚蠢。我就有2个亲戚被迷过。千万要当心。切记!!!

  广州市公安局:从没掌握“不予立案”的规定

  就《南方都市报》昨日称“凡报案说被人控制意识,就属于编造情节,警方不予立案”一说,记者还专门采访了广州市公安局法制科的有关负责人。他说,从事警方法律制度工作多年,他从来没有掌握到有这类的规定。他还退一步假设说,就算在十多年前有出台过这样的规定,它也很有可能在实践中被废除了。

  记者向该负责人进一步询问:若有事主向警方报警称自己遭“迷魂”或是被人控制了意识遭抢劫,警方是否会予以立案呢?

  他表示,警方是否立案需要进行相关的调查,但如果查明事主报的不是假案或谎言,警方一般都应立案侦查。至于侦查的结果如何,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记者昨日还咨询了多名从警十年以上的民警,他们均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武断的说法。一名老警官笑着说,警方办案讲究证据,这种“凡是怎样就怎样”的说法,难免会影响执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白云区警方一名负责人则重申说,虽然目前警方没有查实一例自称被人控制意识而遭抢劫的案件,但仅从报警层面上说,“迷药”也好,麻醉剂也好,这些都是犯罪分子为作案而使人失去反抗能力的一种手段,手段的内容并不影响案件的性质。因此,只要经过调查,没有证据显示事主报的这类案件是假案的,警方一般都会立案调查。

  受害人怒斥被诬编故事

  专题统筹:新快报记者凌宇专题执行:新快报记者陈凤琼陈志龙钟起龙王华平实习生华璐廖爱兰罗淑妮

  昨天,《南方都市报》以两个版的篇幅,刊登了质疑迷药存在的报道,更以漫画形式,借接案民警的口吻对报案者说:“没那回事!该不是被蝇头小利迷住了吧。”

  多名自称曾经身受迷药所害的读者对此极为愤怒,此前本报报道的《女老板打的被迷失忆6个钟》的女主角罗小姐就表示:“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我根本没有炒作的必要。”

  此外,更多受害者或其亲友以电子邮件或网上发帖等形式,讲述了受迷药所害的遭遇。层出不穷的类似案件令人不得不深思:这些自称受害的读者都是“报假料”?他们说假话能有什么好处?为此,记者采访了多位相关当事人。

  丽江花园一业主:壮汉私家车内被抢全然不知

  近日,一篇题为《也说说迷魂药——LG(老公)自家车内被迷魂的真实经历》的帖子,在广州著名的社区论坛“江外江”上引起广泛关注。发帖人称自己的老公在今年8月呆在私家车内被人下迷药,结果损失财物达2万余元。昨日,记者与发帖者“快乐之尾”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

  “每次一回忆,我就觉得后怕和不敢面对。”昨日下午,在丽江花园一间雅静的咖

  啡屋里,“快乐之尾”向记者再次描述了她老公被人迷晕的经历。她戴着颗闪亮的钻戒,话语简洁,思维清晰,是一名30岁左右、生活舒适的幸福女人。“今年8月4日晚上10时许,我老公送完客户就往家赶。当他开至大金钟路时,感觉有些疲倦,就把车停在路边想小憩一下。因为车里开着空调,老公就把司机位的车窗开了一道约5厘米的小缝,但没想到当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4时。”

  “快乐之尾”说,平时到了半夜她都会在熟睡中,但老公出事那晚她突然醒了。“一下子就醒了,而且觉得心特别慌,就开始给老公打电话。第一、二个电话响了,没人接,第三个响了,通了,听到一些风声,然后断了。第四个再打,说正在通话中。又隔5分钟,再打过去,就是‘您播打的电话已关机’。”

  焦急地等到第二天凌晨4时,“快乐之尾”接到老公的电话。他说自己钱包里的现金、银行卡、手表、手机、笔记本电脑都被人偷走了,甚至揣在牛仔裤兜里的两盒中华烟也被掏走了。

  老公告诉“快乐之尾”,他是被热醒的。当时看见几扇车门都虚掩着,车钥匙也被拔下,右后门的车窗玻璃也被打烂。“老公是个1.82米的北方壮汉,但那些贼作案时好像一点也不担心会吵醒他。”

  “报警后,老公说自己头很痛,沉沉的,倒下就睡,结果一睡就睡了两天。那两天他除了睡觉就是吃饭。后来老公说自己可能被人喷迷药了。”

  人大代表促抓紧侦破此类案件

  新快报讯麻醉抢劫经《新快报》报道后引起了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就如何打击麻醉抢劫犯罪,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广东省省政协委员、中山三院医学教授苏祖兰表示,广州市应重点打击这种新型麻醉抢劫:“前两天省政协召开了一次会议,会上许多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都很关注广州市的治安问题,而这种新的抢劫手法的出现,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隐患。”

  广州市人大代表梁小明表示,麻醉抢劫尤其对女士的安全更是起了直接的危害。打击麻醉抢劫,政府应负首当其冲的责任,公安机关应把它当成重案、要案处理,不能因为抢的数额不大,就当小案处理。

  受害人亲属:“差点送命了,怎么可能去编造情节?”

  事件回放:9月3日晚,深圳宝安区的曾女士在散步途中被一陌生男子拍肩后失去意识,迷迷糊糊地被歹徒拖上电动车拉到山上,抢走手机和现金,清醒后发现自己还是站立着的,反抗时被劫匪用石块猛砸脸部数十下身受重伤。9月5日,《南方都市报》A09版以整版篇幅报道了此事,南方电视台也报道了此事。

  曾女士被迷晕劫财还被打成重伤,莫非也是报假案或者“被蝇头小利迷住了”?

  昨天,曾女士的儿子刘建认为,某媒体质疑迷药受害者的报案动机和遭遇的真实性,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且是对受害者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他说,母亲在外面都比较小心,尤其是与陌生人打交道,“都被打成这样,差点送命了,怎么可能去编造什么被迷晕失去知觉的情节?”

  参与暗访的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记者称:没有深入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新快报讯今年8月,本报记者和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记者联合对“迷药罪案”进行暗访深入调查,逐步揭开“迷魂药”案件的层层面纱。昨天,参与暗访调查的《今日一线》记者立杰(化名)表示,新闻必须用客观事实来说话,如果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并且刻意避开一些细节而作出论断,很不妥当。

  《今日一线》也曾接到该类投诉

  立杰说,《今日一线》介入调查“迷魂药”罪案,是因为之前也接到一些市民关于遭遇迷药犯罪的投诉。“这些投诉的人基本都是这样的情况:在清醒状态下,被陌生人拍肩或递报纸后意识就开始模糊,等钱包手机被偷掉之后,才被旁边的人唤醒。”在这样的前提下,南方电视台的有关领导才决定派立杰和《新快报》联合进行调查。

  立杰表示,《今日一线》和《新快报》联合调查的目的,就是为了调查清楚“迷魂药”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是真的,这种罪案又被不法份子利用到什么程度?如果是假的,又是什么样的骗局?通过调查来揭露真相,绝对不可能抱着无中生有的目的。

  亲眼所见从不信到信

  “其实一开始,我也是根本不相信迷药的存在的,包括你们报社记者翠峰在天河体育中心公交车上被施迷药偷去手机的事,我还以为是他不小心丢了手机而已。”立杰回忆说,“但是随着暗访的推进,以及对个案的深入采访,我从不相信到开始相信了。”

  立杰回忆,8月份他是与《新快报》记者共三个人一起去暗访的,“药贩对自己的迷魂药药效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要让我们其中一人做试验,因为怕有后遗症,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只用携带的两只白鼠做了试验。”药贩朝一只白鼠的面部喷了一点迷药,老鼠全身颤抖约一分钟就断气了。而在场一名记者因为来不及用毛巾捂鼻,闻到药味后,足有三分钟说不出话来,差点也被迷晕了!

  媒体有必要去揭露真相

  对于有媒体质疑“迷药”存在的可能,立杰说,如果有人说迷药不存在,那就请他们出来解释为什么。

  立杰认为,在调查采访的过程中,他发现市民在遭到迷魂被偷或被抢后丧失意识,导致警方无法查证,但他感觉,这些案例相当一部分是真实的。“就像《南方都市报》也报道了的深圳女子被迷劫的个案,我去采访过受害者,她说被拍肩后迷迷糊糊的,清醒过来后发现被拿走钱和手机,她觉得奇怪的是,被迷清醒后,她发现自己并未躺着,而是站着的……这些事情应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呀。我觉得对于这种事件,媒体有必要继续追踪下去,揭露其真相。”

  深圳市民曾女士:遭迷劫醒来自己站在山上

  9月3日,深圳一名女市民在路上被一陌生男子拍了一下肩,便失去意识,迷迷糊糊地被歹徒拖上电动车拉到山上,清醒后发现自己还是站立着的,反抗时被劫匪用石块猛砸脸部数十下身受重伤。本报记者昨日联系到受害人曾女士的儿子刘建。

  刘建告诉记者,母亲现在仍然在医院接受治疗,据母亲向家人回忆,当时她走在路上时,迎面走来的一男子拍打了一下她的左肩,顿时感到一阵眩晕,“全身没有感觉不听自

  己使唤,大脑也失去了意识,迷迷糊糊的完全不清醒了”,但并未像《南方都市报》9月5日报道的那样“昏迷过去”。刘建说,对于当时被拍肩时的具体状况,母亲现在也记不起来了。

  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栏目的记者立杰(化名)当时也赶到深圳采访此事。他说,根据曾女士的回忆,不可能是歹徒把她背走,因为路上人那么多,应该是她自己迷迷糊糊地听任歹徒摆布,被拉上了电动车。等曾女士清醒过来时,她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山头。而奇怪的是,醒来时她竟然是站着的,并未晕倒在地。立杰还说,当时他问了曾女士几次:“你醒来时是躺在地上还是站着的?”曾女士明确回答:“是站着的。”

  日前,包括《南方都市报》在内的多家媒体都报道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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