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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量刑带来的其他想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8:42 青年周末

  “电脑量刑”带来的其他想象

  《细则》才是主角 却被网友忽略

  “如果电脑有用的话,要法官干吗?”当记者转述很多网友对“电脑量刑”的调侃时,坐在记者身边的刑庭庭长王红梅和对面的法官袁涛同时笑出声来。

  “他们都只看到我们在用电脑。不要想‘电脑’了,没有电脑我们照样能根据《细则》量,结果绝对都一样。”王红梅说。

  2003年,淄川法院刑庭成立了一个“规范量刑课题小组”。半年以后,他们编出了包含11个刑事罪名的《淄川区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11种罪名占到淄川法院平时碰到的案子的85%。

  偷了多少钱关多久合适、自首从宽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强奸幼女是不是要重判……这些问题最终变成了数字。比如,“因形迹可疑而被迫自首,减少基础刑20%”。

  “我们编完这本册子之后我们就开始自己用。有一次淄博市法院的领导来看到了,就说我们可以和微机结合一下,这才找了个技术员做成软件。”刑庭法官赵成刚说。

  是先有《细则》,才有“软件”。

  到现在,这个《细则》已经到第四稿了,罪名100个,166页。从结构上看简直就像一部法律。共分为两编(总则和分则),17章,416条。

  每一个罪种之下规定得都非常细,比如,在诈骗罪中,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这一大类里规定:“每增加1194元,增加基础刑1个月。”

  而同样的罪名,在《刑法》中,只有“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说法。

  “很多人质疑我们的理由是电脑不是人,没有审判资格,同样的道理,不要想电脑,其实我们就是按照这本《细则》在量刑。这种质疑是没有道理的。”王红梅说。

  不是在和《刑法》叫板

  有网友提出这样的担心:淄川法院只是一个区级小法院,搞出这个“创新”来是不是太胆大包天了?

  博雅公司的秦野几次提醒记者:“可不敢提‘补充’《刑法》,只是‘细化’《刑法》。”

  如果说身在北京的秦野还有点顾虑,那么淄川法院的法官们一点也不觉得由他们来做这个工作有何不妥。

  “我们不是在挑战《刑法》,挑战的是我们法官自己的‘自由裁量权’。这个权力可是《刑法》给我们的啊!”王红梅说。

  “原来怎么判案,藏在法官的大脑里,他怎么想没人知道。现在只不过是在电脑上公开了而已。公开有什么不好?”她指指面前的笔记本电脑说。

  “我们还创造了4个新名词,是《刑法》没有的。”袁涛颇为有点得意地说。这4个名词是 “基准刑”、“浮动性”、“量化刑”、“宣告刑”。

  “电脑量刑”的全过程就是“基准刑”—“浮动性”=“量化刑”。由合议庭的法官在正负6个月的范围内进行调整,最后确定“宣告刑”,也就是最终判决书上的刑期。

  法官们认为,自己编的《细则》绝对没有超越《刑法》,也不是向《刑法》叫板。

  没把媒体质疑当回事 同行的质疑可以理解

  又有外地的一个媒体要求王红梅给他们发一些资料过去,要做一个电视讨论。

  只要有媒体要求采访,他们都挺乐意配合。“但是如果不来看看,可能不太怎么好。”王红梅说。

  袁涛经常上网看一些报道和网友的评论。他觉得2004年的时候很多讨论对他们的误解比现在更深,因为“很多人都不懂我们这个是怎么操作的。”所以他不觉得媒体的质疑有什么。

  到现在为止,淄川法院所有的案子都会用电脑来量刑。

  “其实我很希望媒体在质疑的时候能提出一个比我们好的做法,但是没有。”王红梅说,“用这个系统审了1500多件案子,因为量刑不公上诉的极少。这也是保护了法官自己,心里很踏实,再有质疑也不怕。”

  “在网上留言的网友,反对‘电脑量刑’的很多都自称是法官、检察官,或者是学法律的人。是不是来自同行的质疑也比较多?”记者问。

  “我们没专门统计过批评哪来的。不过,我们做的事是缩小法官的权力,这是无可争议的。但是可能有的人还是想要权吧!我们有时候出去和外地法院交流,他们的表情……”王红梅边说边笑,并且拒绝再说下去。

  “自下而上”的实践有点缺钱

  科研经费两年没批下来

  2004年1月,经过半年的辛苦后,淄川法院“规范化量刑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完成了包含交通肇事、寻衅滋事、强奸、盗窃等11个最常用罪名的《细则》第一稿,并且和一位计算机程序员合作开发了第一套“量刑软件”。

  赵成刚是淄川法院刑庭的法官,也是课题组成员。2004年,淄川法院王建东院长给了他一个任务——向淄博市科技局申请课题组的科研经费。

  “当时一定要通过区里面往市里报。我到区里去问,科技局的人说‘你们可以写一个报告,但是批不批,就不知道了。’”

  果然,从2004年等到2006年,《细则》从11个罪名增加到100个罪名,从第一稿到了第四稿,科研经费还是没有批下来。

  “区里跟我说,有限的经费要先给一线的生产企业,他们比较快就能出成果。”赵成刚说。

  加班没有加班费

  王红梅觉得2005年5、6、7三个月最对不起手下的法官们。

  那三个月里刑事庭的28个人几乎每天都加班到晚上11点。

  “没有夜宵,也没有加班费。法院哪里有加班这个说法?”王红梅笑着说。

  那时候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把《细则》原来的11个罪名增加到100个。而且原来的11个罪名占到淄川法院刑事审判案例的85%,新增加的89个罪名中绝大多数是这些法官所没有遇到过的。

  “自己没判过,就要找更多的资料。每个罪名大概得找七八十个案例,不仅仅是淄博的,还有全国的。”

  王红梅的庭长办公室挺大,靠窗放了一溜木制靠椅,大约有10个,像个小会议室,就是缺了张大圆桌。当时每个晚上就有一圈人坐在那里,翻着书,点着鼠标。

  推广到外地不太现实

  在采访中,淄川法院的法官们总是强调这个《细则》和软件目前只在淄川法院自己使用。

  “就说抢劫吧,在淄川,抢劫1000元钱和在广州抢劫1000元钱比起来,淄川判的肯定重,广州肯定轻。但是如果同样发生在淄川,同样致一人重伤的情况下,判3年还是10年?总该一样吧?”袁涛说。

  但博雅公司的秦野似乎对“电脑量刑”抱有更大的期望。

  “公安部门有‘金盾工程’,可以网上抓逃,网上汇报工作,下达指令。海关有‘金关工程’,银行有‘金卡工程’,税务‘金税工程’,可是法院有什么?是空白。我们也希望法院系统能赶紧把这个工程做起来。”

  博雅目前帮淄川法院升级软件几乎是无偿的。

  “如果要推广到全国,还得换个形式。”秦野说。但具体是什么形式,现在也还不知道。

  美国投资千亿 耗时十几年做量刑标准

  从2004年到2006年,课题组每年买书钱要花掉1000多元,还特别难买到合适的书。

  “中国搞量刑研究的学者太少了。”袁涛摇着头说,“当时看得最多的是美国的《联邦量刑指南》。他们是分成19个等级,和我们国家的《刑法》没有可比性。”

  据了解,美国联邦量刑改革委员会在出台《量刑指南》前,先后投资1000亿元,针对每个罪名搜集了大约5万份案例资料,经过十几年的总结和比较,才最终确定量刑标准。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廷光说,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罪名有400多个,如果做这样一个全国性的东西,至少需要搜集2000多万份资料,要花多少钱就更没个数了。

  北京高院法官PK“电脑量刑”

  刘京华是北京市高级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长。早在2004年6月,“电脑量刑”刚刚具有11个常用罪名雏形的时候,他就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认为“电脑量刑”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但在当时,刘京华并没有看到这个量刑软件,也不知道背后还有一个《细则》。他只是看了媒体的一个报道,觉得“不吐不快”。

  “当时《新京报》描写的是把犯罪情节输进电脑,判什么罪电脑就能算出来。我就写了一篇文章论证这个做法弊大于利。”

  9月22日,看到记者带回来的《细则》后,刘京华仍然认为淄川法院这种精确到1%的做法不够严谨。

  PK1:只会“0”和“1”的电脑能定罪吗?

  ◎刘京华

  碰到定罪难、证据有瑕疵,或者没有编入程序的“怪案”,电脑能公正量刑吗?

  -淄川法院

  定罪和证据认定不是“电脑量刑”要解决的,在“量刑”之前由法官定的。

  PK2:关于《细则》中的数值运算

  ◎刘京华

  《细则》说“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法定刑为无期徒刑以上的,减少基础刑45%。”感觉减多了。

  基准值1%是怎么定的?如此精确,该列出公式了。

  我觉得应该采用“区间定性的量化方式”,用文字定性和描述各种情形的区间值。

  -淄川法院

  每组百分比不是一次就定完的。先想一个最高的上限,比如30%,然后往下数“立功”的有几种情形,如果有3种,那分别是10%、20%、30%。如果有5种,就把上限调整一下。

  如果只分区间,太粗了。对量刑来说,再怎么复杂最后还是落到一个数字上。

  PK3:给法官6个月的“自由裁量权”合适吗?

  ◎刘京华

  《细则》规定,电脑量刑后,法官有权增减6个月。如果本来就判6个月,法官一调整,就要放人了?如判15年有期徒刑,最多下调6个月,又太少。

  -淄川法院

  调整幅度由一起审判的3个法官来决定。如果需要在6个月以外调整,就要向审判委员会申请,必须有“充分的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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