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法官腐败案凸显现行破产法制度缺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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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6:47 南风窗 | |||||||||
编者按: 继2003年武汉市中院13名法官因受贿等被判刑,2005年阜阳市中院10余名院长庭长腐败窝案后,深圳中院成为近年来集体沦陷的第三座司法城堡。 目前暴露出来的深圳中院腐败法官主要与其破产庭有关,其中裴洪泉是该院首任破产
法律界人士认为,正是现行的老破产法赋予破产庭法官权力过大,最终导致破产案件成了司法腐败的高发区。那么,今年8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新《企业破产法》是否能够从制度上杜绝破产案件的司法腐败空间?司法公正的实现又应该通过何种渠道实现? □本刊特约记者 周 华 据11月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目前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被调查,另有多名涉案律师相继出国失去联络。中纪委及监察部调查组负责人甚至表示,不铲除深圳司法界黑幕,决不收兵。 曾经在深圳中院工作多年的知情人士罗佳(化名)告诉记者,“当我知道他们被抓起来的时候,一点都不意外,我离开时就知道这些人迟早都会出事的。” 罗佳在深圳中院时,恰好裴洪泉已在罗湖区法院担任院长,所以并不相熟,但与蔡晓玲、张庭华相处时间较长,也是看着他们逐步从普通法官走上法院中层领导岗位的。 “专家型法官”裴洪泉落马 裴洪泉是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时的第一任庭长。 他1955年生于东北,23岁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读本科并于1983年毕业,随后攻读法学硕士。裴洪泉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后担任告申庭副庭长。1994年,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裴洪泉出任第一任庭长。1998年调任盐田区法院院长,1999年又调任罗湖区法院院长;2005年7月,裴洪泉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由于科班出身,有人称裴洪泉是典型的“专家型法官”。记者通过中国期刊网查阅了1979年到2006年的法学刊物,发现裴洪泉两篇文章,一篇是1989年发表在《当代法学》杂志上的《如何看待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担任代理人的问题》;另外一篇是1996年发表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上的《我国破产法实施中的几个难点及对策》。后一篇文章发表时,裴洪泉正担任深圳中院的破产庭庭长,该文对当时破产案件实务的思考颇有见地,但此后10年,裴洪泉再没有学术论文被CNKI期刊网收录。 不少知情人都承认裴洪泉得以荣升深圳中院副院长,与其能力有关。在2001年8月30日的《人民法院报》上,裴洪泉有一篇文章《说说我们的审判改革》大谈他在罗湖法院的成功改革经验。这时,他担任该院院长正好两年。从罗湖区法院的一些公开文件可以看出,裴洪泉在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改革司法文书确实取得了相当的效果。 2005年4月,裴洪泉更是力邀13家新闻媒体,推介罗湖法院的“审判大公开”,其中涉及立案公开、庭前准备工作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审判流程和办理时限公开、案件进度公开、决定理由公开、异议与复议过程公开、案卷信息公开等10个方面共30项具体举措,一时媒体好评如潮。 “腐败就像蝙蝠一样,总是在黑暗中起舞;公正有如鲜花一般,常常在阳光下盛开。”裴洪泉用这样一句富有诗意的话描述实施审判大公开的意义。他还认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有利于解决廉洁执法问题。 裴洪泉2004年更在一次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会上“语重心长地忠告”:在我们的队伍中间,有个别同志很“活跃”,任何案件都插手,都去打招呼。这样太“活跃”了,不出事才怪。全体法官一定要洁身自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素养,少参加社交活动,以免授当事人以口实,给自己惹麻烦。不过,裴洪泉案发后,便有律师通过媒体称曾代理的债务纠纷案,原本公正判决并已开始执行的案件竟被裴洪泉一个电话给中止执行了,随后提起再审,最终案件胜负颠倒过来。 深圳一名律师也说,“如果没有后面的案发的注解,从文字材料里面,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勇于开拓、秉公执法的好法官。”也正因为这些改革举措,使罗湖区法院获得过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等荣誉。也因为这些业绩,裴洪泉个人也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并最终升为深圳中院副院长。 “办案高手”张庭华和蔡晓玲沦落 出事的张庭华是深圳中院最后一任民七庭即破产庭的庭长。深圳中院网站上,民事审判庭目前只剩下5个,破产案件已归属民二庭处理。 张庭华小时父母双亡家境贫寒,后来考取了深圳司法学校。工作后,张进修了研究生,出事时据说是某高校的在职法学博士。作为法官,张庭华遭到的投诉特别多,但奇怪的是他越被投诉越是升迁,从1998年助理审判员到2006年的庭长,连升四级,是深圳升迁最快的法官之一。张庭华2006年5月23日刚刚获得深圳市人大任命为破产庭庭长,不久便被调查。不过,记者发现在深圳中院的网页上,法官名录里已经没有裴洪泉、蔡晓玲等人的名字,唯独还留下张庭华的名字。 据罗佳透露,张庭华在庭里非常和气,给人感觉是个老好人,每天都是笑眯眯,但是业务能力并不突出。因此,罗佳对于张庭华的快速升迁有些纳闷。 回顾起来,曾有一个被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与张庭华有关,或许能透露一点端倪。 2000年9月,明思克号航母军事主题公园在深圳开业,成为盛极一时的国内首个军事主题公园,然而4年后,由于受德隆公司贷款及担保影响,明思克陷入破产边缘。2005年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同时指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当时负责处理此案的审判长正是张庭华。 据《南方都市报》2005年4月的报道称,明思克破产清算进入胶着状态,因为当时大股东华融和部分债权银行希望达成和解,但法院坚持破产裁决。负责此案的张庭华对有债权银行提出和解的建议表示,“法院宣布公司破产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是说谁反悔就能反悔的。”虽然法院在破产程序上始终掌握主动权,但在主要股东对破产存在疑虑,甚至希望和解时,张庭华没有充分考虑这种意愿就坚持匆匆进行破产程序,颇为不妥。结合后面的案发情况,张庭华的做法令人生疑。 另一名出事的庭长蔡晓玲,先是在破产庭工作,是庭长裴洪泉的得力干将。罗佳形容她是气质很好的一个人,端庄秀丽,不过,虽然曾获得过“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等荣誉,但“与她的能力和素质是不相称的”。 2002年10月,深圳中院实行竞争上岗,其中民四庭(涉外庭)庭长的位置很热门,但蔡晓玲最终以经三庭(破产庭)副庭长的身份成功登上宝座。罗佳说,就能力而言,当时普遍认为另一名吉林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毕业的女性副庭长更适合这个岗位,她是1980年代的硕士,功力深厚人品也佳,尤其专业与涉外关系密切,业务能力强。在笔试中,这名副庭长排名第二,但面试时不知为何评分很低,最后,这名涉外业务能力很强的法官却被派到立案庭当庭长。 通常,立案庭主要负责法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很多时候只是程序审查,让专业能力很强的人去处理这类问题让人觉得杀鸡焉用牛刀。而蔡晓玲是护士出身,后来成为浙江省高级法院的法医,1990年才调到深圳中院做法官,更重要的是她本人并没有处理涉外案件的经验,结果却被任命为涉外庭庭长。 据同事回忆,蔡晓玲有句名言,“做一个女人难,做一个成功女人更难”,罗佳认为,当一个人想得到一些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时,自然就会难。 张庭华、蔡晓玲二名庭长业务能力并不高,却屡受表扬。实际上,一旦登上领导岗位,业务能力就不再是主要障碍了。据法院内部人士透露:在法院系统,做到领导以后,很多时候就不太需要业务能力了,也基本上不办理任何具体的案件,即便担任审判长也仅仅是把握庭审程序,具体问题都由承办案件的法官处理。如有疑难案件,合议庭讨论,庭长也只是主持讨论,然后只需要最后发表一下总结意见就可以了。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