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专家称深圳警方公开处理卖淫女没有法律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1:52 法制早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何 兵

  假如将警方的行为定性为行政处罚行为,而《行政处罚法》上并无此项规定。根据处罚法定原则,法律未有规定的处罚方式,行政机关不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二、三款更明确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由此可见
,并未有哪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进行公开示众的处罚,显然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未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时,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出示其法律依据。也就是说,深圳福田警方有法定义务,在将相关人员示众的时候,就明确提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但目前看来,公安部门虽然坚称其行为是合法的,但并未指明法在何方,难道他们还在“找法”吗?

  行政法中还有一条用以约束行政机关的重要原则,这就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时所要遵循的“比例原则”。即行政行为的手段要与达到目的成比例,不得为达到一目的而采用损失更大的手段。当地警方的这一行为事实上损害了两种更重要的权利:一是人身自由权,二是个人的隐私权,这两种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据新京报)

  网友声音:

  ●支持者:

  正常的违法案件也是这样处理的,有什么瞎嚷嚷的。再说这样做可以避免更多的人去卖淫嫖娼,避免性病危害社会,我赞同公开处理,还应该把他们的口罩摘下来。

  我认为不管是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只要对老白姓有好处的,对社会有价值有意义的,我们就应该支持。我积极赞同深圳公安的做法!

  我认为深圳警方的做法,于情、于理、于法都无可厚非!

  既然是个人的隐私,就不该把它当作“商品”去交易。当个人“隐私”危害着这个社会的肌体时,它已不再属于个人的“隐私”了。个人的“隐私”更应该遵守社会的公德和法律,不应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反对者:

  没有哪部法律规定,可以剥夺一个卖淫嫖娼的人保留隐私的权利。按照目前我国的法律,公安处理涉“黄”人员,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深圳公安在公开处理涉黄人员的时候,是否考虑到尊重和保障人权呢?……法治社会每个人的尊严和人格都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不分男女老幼,不分高低贵贱,即便是罪犯,尊严同样也不可侵犯!

  深圳一向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如今的退步作法,也太遗憾了!此举有领导作秀之嫌;侵犯人权之嫌;一个人也是有尊严的,如此作法有损人格!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处罚方式,法律没有规定将公开处理,在公众面前亮丑作为行政处罚的方式。曾记否,犯罪嫌疑人都要戴头罩,法律未判决之前不认为是犯罪,深圳公安的作法无非是行政处罚,被处罚人还有复议和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深圳公安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不是终极的,行政行为相对人还有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可以肯定,至少作出这种决定的领导人是个法盲。

[上一页] [1] [2]


深圳公开处理卖淫女
事件回放
深圳公开处理百名卖淫女嫖客引来千人观看

  11月29日,福田警方分别在上沙下沙、沙嘴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百名皮条客、妈咪、流莺(站街招嫖女)、嫖客等涉黄人员被处理。公处大会吸引了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详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99,2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卖淫女 处理”的相关新闻
深圳警方公开处理卖淫女惹争议 (2006-12-10)
齐鲁开讲:公开处理嫖客卖淫女好不好 (2006-12-09)
律师称公开处理卖淫女是示众 村民赞成警方做法 (2006-12-07)
调查显示近七成人认为公开处理卖淫女侵犯隐私 (2006-12-01)
深圳公开处理百名卖淫女嫖客引来千人观看(图) (2006-11-30)
北京警方公开处理涉嫌容留卖淫女的6名房东(图) (200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