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庭审当场大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10:23 新华网
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庭审当场大哭(图)
许晓刚在法庭上

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庭审当场大哭(图)
身穿800号囚服的许晓刚

  核心提示 2007年2月14日是情人节,然而,曾经有着6个情人的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却在浙江衢州度过了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1968年入伍的许晓刚曾在衢州呆了五年,三十多年过去,他再次来到衢州,却是一名囚犯。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许晓刚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14日,本报记者旁听了许晓刚案件审理全过程。因许晓刚认罪态度好,当日的庭审十分顺利,法院开庭审理近7个小时后表示将择期宣判。

  指控

  非法持枪支涉嫌受贿万元

  涉嫌受贿近五百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晓刚在1996年至2005年,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权、职务之便,索要、收受游道明、熊新兴等人贿赂404.84万元人民币、7万美元、23.15万元港币、1万欧元以及大量贵重物品。据了解,大多数时候,许晓刚都利用自己的影响和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出面办事、打招呼。

  非法持有6支枪

  另外,检察机关指控,1989年至2006年7月间,许晓刚先后非法将6支民用制式枪支存放在办公室和家中,最后又分别存放于两个朋友处。

  案发后,这6支枪已被江西省公安厅依法扣押。

  庭审

  许晓刚自称走到这一步是“咎由自取”

  7小时庭审旁听者不多

  案件从当日9时开始,一直审到17时,中午只休息了一个小时。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容纳数百人的一号审判大厅,当日旁听的人很少。

  浙江省衢州市对此案非常重视,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担任该案的公诉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

  自称咎由自取应受惩罚

  庭审时,许晓刚对自己的身份介绍用的是

公务员。在公诉人举证时,许晓刚表现得很配合,多数情况下都是大声说“是”。而且在庭审的过程中,穿着800号囚服的许晓刚发言时很注意言语的逻辑性和条理性。谈到自己走到如今这一步是“咎由自取”。他表示,为了国家长治久安和法制的健全,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

  自我陈述时哭出声来

  庭审即将结束时,审判长给了许晓刚发表意见的机会,许晓刚说到17岁当兵来到衢州时,停顿了许久,最后大声地哭了出来。“我在这儿呆了5年,入团、入党,可以说,人生的大好时光有一部分留在了这里。回到家乡后,每次都是匆匆路过这里。我曾许下心愿,有生之年再踏上这片土地。但非常遗憾的是,这次来却是一个囚犯的身份。从2005年8月到今天,一年零六个月,我在反思自己。我之所以走上这条路是世界观、人生观发生变化、扭曲的结果。”由于许晓刚的认罪态度好,当日的庭审工作十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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