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法律尚未取消经济领域犯罪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1:59 京华时报

  ■关于经济犯罪

  未取消经济犯罪死刑

  记者:对重大经济腐败犯罪行为,是否考虑取消死刑?

  肖扬:法律尚未取消经济领域犯罪的死刑。我们实行的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慎重适用死刑。目前,废除死刑条件还不成熟。中国的老百姓是不能接受的,这是一个几千年沿用下来的习惯式思想和历史背景。

  对具体的案件,具有自首立功的,要从轻从宽处理;对于那些检举他人、提供重大线索的,也要给予从宽处理;坦白交待,赃款赃物彻底退还,也应该从宽处理。但是,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不能减,力度不能减。

  ■相关背景·同命不同价

  死亡赔偿金相差16万多元

  近年来,中国各地相继出现了一些在同一个侵权行为中死亡,受害人因城乡不同户口而获得的死亡赔偿费相差巨大的情况。这种“同命不同价”的结果,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2003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以2006年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587元,死亡赔偿金将相差16万多元。据新华社

  ■采访手记

  肖扬兑现采访承诺

  3月5日,全国

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走进山西代表团,参加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记者拿着提前准备好的问题迎了过去,在肖扬院长准备俯身落座时,递到他的面前。肖扬院长笑着朝记者点点头,接了过去。

  肖扬院长落座后,戴上眼镜开始看记者递给他的问题和记者写给他的话:“肖扬院长:您好!打扰您,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你会后答复……”文末,记者订上了一张自己的名片。

  会议结束后,记者再次走到肖扬院长跟前,对他说:“肖院长,您好!我是京华时报记者,想请您回答几个问题……”肖扬院长笑着说:“我非常乐意回答你的问题,我们换个时间好吗?”

  肖扬院长委婉地拒绝了,记者几乎没有抱任何希望地离开了会场。

  过了一天,记者突然接到最高法的一个电话。

  “你好,田记者,我是最高法刑厅的,肖扬院长让我跟你核对一个你提的问题……”原来,递交给肖扬院长的第二个问题,之前便有编辑发现有误差,但没有来得及更正就直接递交给肖扬院长,他发现后,让工作人员向记者仔细核对问题的原意……

  昨天上午,肖扬院长再次来到山西代表团参加小组讨论,审议两高的报告。小组会刚结束,有代表走过去要肖扬院长在明信片上签名留念。

  提问的机会来了———记者和同行迎过去,围到肖扬院长的周围。

  记者站在他旁边说:“肖扬院长,您好!我是京华时报的记者———”话未说完,肖扬院长抬头看了看记者,笑着说:“我知道你今天会来,我把你原来的问题找出来。”说着,肖扬院长打开公文包,开始找数天前记者递交给他的问题。

  “不要着急,不要着急。”肖扬院长仔细地翻看着一页页的文件,并招呼记者坐到他的对面,不要站着。肖扬院长细致认真的样子,打动了在座的所有记者。

  提问结束后,肖扬准备起身,有记者仍要追问一个问题,旁边的工作人员要打断,肖扬院长挥挥手示意不要打断,重新落座,认真听完记者的提问。回答完问题,他笑着对记者说:“我这样回答,可以吗?”

  本报记者 田乾峰

记者:本报记者 田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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