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难困局待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10:51 民主与法制时报

  律师会见难问题在业界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有罪无罪法院定,逮捕不逮捕检察机关定,会见不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说了算,法院和检察院对会见也无可奈何。”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教授陈光中如此幽默地阐释了律师会见难的症结所在:公安机关权力过大。

  刑诉法与看守所条例相抵触

  律师会见难困局待解

  □本报记者 李慎波 见习记者 李梦娟

  “会见难”不是个案

  2007年4月2日,等待了10天的周泽就沈阳市皇姑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辽宁省公安厅一案提起上诉,这天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

  10天前,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经历近10次往返于北京和沈阳两地会见其当事人任世伟“无功而返”的情况下,将辽宁省公安厅告上了法庭。当天下午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就裁定不予受理。

  从2006年6月30日起,周泽就开始了会见其当事人任世伟的征途。在经历了近9个月的交涉后,仍未能见到任世伟。2007年3月22日上午,抱着对公安厅专案组几个月来阻挠其会见当事人、侵害律师会见权的行为讨个说法的想法,周泽将辽宁省公安厅告上了法庭。

  周泽上午起诉,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下午就作出了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他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二天,周泽与他的合作律师终于见到了任世伟,但会见时不许问案情。

  4月2日,他再次来到沈阳,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遇到“会见难”的律师不止周泽一个,他们或诉诸法律或求助于政府部门。

  2004年6月23日,广州律师王家恒、钟其胜会见涉嫌运输毒品的嫌疑犯,而屡遭“踢皮球”,便状告广州铁路公安局广州公安处。法庭裁定:公安机关和律师的关系应由刑事诉讼法调整,此案不属行政诉讼范畴。

  2005年12月,青岛律师许兰亭要求会见涉嫌诈骗的当事人,公安局不允许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

  2007年4月1日,黑龙江鹏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帆投书媒体对大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曹力伟表示感谢。而王的感谢最初也是源于会见难。

  王帆因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涉嫌抢劫罪的刘某当辩护人,依照法定程序,在侦查阶段她将律师申请会见函交付给了办案部门,但在法定期限内,办案部门没有安排会见。此后,王帆数次向办案部门申请会见,均未予以答复。后来,王帆针对律师会见难问题,给曹力伟写了一封信,道出苦衷。很快,曹力伟就责成某具体承办部门予以答复,并诚恳地接受了王帆的批评意见。

  尽管情况各异,律师的会见难问题在业界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2006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组织对当前律师在北京会见在押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指出,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当事人普遍存在各种阻力。90%受调查的律师表示,需要多次申请才能获得批准,而且往往不能在48小时内见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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