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称对有前科暂住者劝离而非驱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导读

  这几天,“温州驱赶有前科暂住者”事件成为社会争相传播的热点新闻。据报道这一事件的某媒体说,81万生活在温州的外来人口,无形中被人为分在两个世界,在这里,有前科的人,被记录在当地公安系统的“高危人员”名单中,从今年4月份起,名单上的人,或被劝离、或被驱赶出了温州,而经过抗争留下的人,则生活在警方管控的阴影之下。

  温州警方究竟有没有驱赶“有前科暂住者”?温州警方的管理措施是否专门针对外地人?是否于法有据?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今天专门在事发地温州进行了采访。

  温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对有前科暂住者,我们局是有过规定,对一些特定对象,可以劝离,但根本没提‘驱赶’一词”。“对有前科者等重点人口进行监控,并非专门针对外地人,也包括温州本地人”。

  鹿城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一热点新闻可能与我们分局推出的“两查一管”制度有关。但鹿城区流动人口

信息化管理的做法是得到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充分肯定的。

  本报记者 陈东升

  公安首度回应:有劝离无驱赶

  曾在北京做过十几年生意的商人陈捷文,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和朋友合伙开办了一间五金厂。4月中旬,仰义乡派出所一名协警找到他并对他说:“犯过案的人不让在这边住。”陈捷文前往仰义乡派出所才弄清了缘由。原来,就在他租房办暂住证的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他有过前科的记录。警察说,有前科就必须搬离仰义乡,同时还威胁陈捷文,“你不走的话我们给你搬了”。陈捷文既疑惑又愤慨,与警察大吵:“厂子投资了,房子也租了,老婆孩子也过来了,你让我搬我就搬啊?”5月16日,警察再次电话通知陈捷文到仰义乡派出所。最后,他作为“可疑人员”进行登记,交了照片,报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签了字,“保证随传随到”,这才得以在原来租住的房子里继续住下去。

  这就是社会风传“温州驱赶有前科暂住者”事件的大致内容。

  “对有前科暂住者,我们局是有过规定,对一些特定对象,可以劝离;但根本没提‘驱赶’一词。”6月6日,在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金建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你是第一个到我们公安分局来采访此事的记者,事实上,我们分局至今没有驱赶过一个有前科的暂住者。仰义派出所的事情,我们正在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工作方法肯定有问题,我们将追究其责任。”

  “这是我们分局印发的《两查一管与人户一致工作规范》。”金建光指着其中的工作流程第七条说,“对一般有前科暂住者,我们的方法是利用房东、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监控;只有对无合法收入来源的和无正当职业的对象,我们才动员村居干部、出租房房东等采取好的办法予以劝离。”

  “劝离是一种建议,这与带有强制性质的驱赶有本质的区别。我们的意思是,既然你在温州没有合法收入来源,也没有正当职业,还不如回家找一份正当职业居家过日子。”金建光强调说,“当然,对这建议,你听也可以,不听也可以。”

  金建光说,他已注意到社会上的传言:“……一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上这样写着,对高危人群经两查一管后,先是打击,打击不了的驱赶……真的打击、驱赶不了的管控”。他说,作为分管治安的副局长,他敢肯定,温州市公安系统至今并没有下发过任何一份与“驱赶有前科暂住者”有关的文件。他不知道,这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从何而来?文件名又是什么?如果查证后属于捏造,鹿城区公安分局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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