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协委员雇凶杀人 检察院不予批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4日09:36 新华网
湖南省政协委员雇凶杀人检察院不予批捕(图)
湖南省政协委员杨志翔雇凶杀人

  因怀疑手下员工举报自己严重的经济问题,政协委员杨志翔竟雇请三名凶手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闹市街头,持砍刀将金刚连砍十五刀。然而,此性质恶劣的伤害案,公安部门只拘捕了其中两名凶手,却对主凶以“另案处理”,对雇凶者以“证据不足”而释放。人们不禁要问:省政协委员雇凶杀人,缘何逍遥法外?

  举报者的灾难:砍的就是你!

  要他一条命多少钱?砍掉他一条腿多少钱?这种过去在西方暴力影片中才有的雇凶杀人镜头,近年来竟在我国某些角落出现。

  发生在湖南长沙的省政协委员、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为封口雇凶杀人案,颇令人深思。

  凶杀案就发生在长沙市东风路。2007年2月13日,那天星城长沙飘着细雨, 41岁的金刚就在这里意外遭到砍杀。虽经医院大力抢救,但最终终身致残。

  2007年6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因没钱治疗而提前出院的金刚家中,被砍伤的金刚坐在轮椅上,仍处在昏迷状态,八十岁的父亲正含泪守在一旁。老人哭着向《新湘报》讲述了事件的经过:杨志翔约金刚到烈士公园西大门结帐,杨两次推延见面时间,金刚在这里遭到了三名不明身份的凶手砍杀。

  金刚的父亲说,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儿子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了杨志翔以假按揭、骗取银行资金和侵占国有资产等犯罪行为,而遭此大难。金刚被砍伤送到医院时,医师说再晚几分钟就没救了。

  据金刚的父亲介绍,金刚也是杨志翔房地产公司的职工,因为金刚有私车,因为公司当时并没有交通工具,身为老总的杨志翔就经常使用金刚的车,公司适当给点油费补偿。金刚基本上成了杨志翔的司机,发现了杨志翔很多经济问题。

  说着,老人向记者出示了金刚向省检察院举报杨志翔的材料。老人说,令他做梦也没想,此举居然会引发一场大祸……

  2007年6月12日上午,记者又一次来到金刚的家,看到躺在床上的金刚身上到处绷满了纱布,纱布上的血迹依稀可见。

  一见到记者,金刚挣扎着坐起来。他向记者讲述了那不堪回首的一幕,记者发现,虽说时间己过去了四个月了,但他至今还心有余悸。

  金刚告诉《新湘报》,2007年2月12日,杨志翔打电话约他2月13日下午三点半到烈士公园西大门见面商谈原公司帐目结算方式,接到电话后,金感到很高兴,还以为杨是要把公司的帐搞清楚。

  2月13日下午,金刚开车到解放西路接公司的副经理罗昌国一起去见杨志翔,下午3时30分金准时赶到了东风路上的烈士公园西大门,没有看到杨志翔。于是,金刚就打电话给杨,告诉他自己已经到了,并问杨能否赶过来。杨说他在从湘潭回长沙的路上,要到下午5时30分才能到长沙。金刚和罗昌国只得在车内等。

  两个小时又过去了,金刚下车站在烈士公园西大门口一直等待,还是没看到杨志翔来,正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杨志翔打来的,杨在电话中说,还在回长沙的路上,见面推延到晚上七时。金刚和副经理罗昌国于是到旁边的杨裕兴面馆吃了一碗面,吃完面又到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了钱后,往西大门走,开始金刚还比较警惕,走几步回头望看有什么人跟踪没有。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金于是放松了警惕。当走到长沙汽车电器厂门口时,后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金刚回头一看,三名手持砍刀的男青年向他追来。还没等他反映过来,头顶就挨了一刀,后脑也被砍了一刀,他用手护着头部,手也被砍断了。

  三名歹徒异常凶残,出手极快,不到三分钟金身中十五刀,当即倒在了血泊中!时间是下午5时42分,地点距烈士公园西大门仅仅50米。

  金刚事后回忆道,“遇袭时我根本就没反映过来,当时就懵了。出于自救,我还喊了声:你认错人了!但凶手却恶狠狠地回答,砍的就是你!”

  随后就见三个人手提砍刀在金刚头部、胸部、背部、腿部一顿乱砍,不知道是怎么倒地的,只见鲜血在地上流了一片,这时金刚才注意到自己胸部血肉模糊,想用手去按伤口止血,见左手也砍开一个大口子,露着砍断的骨头,血流如注。路人用金的手机拔打了110、120电话报警。

  当天和金刚同行的罗昌国告诉《新湘报》说,那天出事时幸亏他跑得快,背上只挨了三刀,手上挨了一刀。如果再慢一分钟,他也许会砍得更惨!

  “我和金刚取完钱就往回走,突然有人在我的手背上打了一下,回头一看,两位一高一矮的二十岁左右的男青年拿着砍刀在砍我,我一口气跑到马路对面的一饭店,看到有位武警就坐在他的旁边,武警问我,你身上怎么有血,我告诉他我被人砍了。这时,金刚打电话告诉我,他被砍了。我向110、120报了警。”

  2007年6月15日,记者特意来到案发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走访了有关目击者,了解到的情况如伤害人所说一致。目击者告诉记者,三凶手砍人后乘坐—台白色捷达车从容离开。

 [1] [2] [3]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