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杨志翔不予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4日09:36 新华网
检察院对杨志翔不予批捕
湖南省政协委员杨志翔雇凶杀人

  凶手落网:主谋浮出水面

  不到10分钟120救护车赶来了,医护人员马上在现场对金实施压迫止血,路人协助120把金紧急送往湘雅医院附一医院抢救。据参与抢救的主任医师介绍,金现场失血超过 2000毫升,处于失血休克状态。对金的抢救手术持续了十个多小时,共输血输液6000 多毫升。

  经过湘雅医院附一医院检查诊断,金刚左尺桡骨开放性骨折,左跟腱开放性断裂,左前臂伸肌腱断裂,多处皮肤裂伤,左顶骨骨折。入院时体查为左腕背侧5CM长伤口,尺桡骨骨外露并断裂,左手腕背伸受限,左手血运感觉可。左小腿外侧一25CM长伤口,肌肉外露,左小腿下段前侧一10CM长伤口,跟腱白腱肌结合处断裂,左足跖屈受限,胸背可见4处长度不一份口5CM,深及肋骨。

  主持手术的医师告诉《新湘报》,金刚当时大量失血,如果再晚来10分钟,后果就不堪设想。

  案件引起了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和长沙市公安局领导的重视,湖南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江,副厅长唐中元、张朝维,长沙市公安局局长龙建强相继做出批示,严肃查处此案。2007年3月10日,距案发快一个月,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分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掌握了确凿证据,一举将二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获,还有一人在逃。从审讯中警方得知,肖哲供认:买凶系犯罪嫌疑人杨柯所指使。3月21日警方将杨柯抓获。金刚的父亲告诉记者说,5月12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督查室彭主任和开福区公安分局法制科佘科长及办案警察等四人来到家中了解情况时,彭主任对我们家人说,杨柯被刑拘后已供认其父杨志翔雇凶杀人的犯罪事实,并且有提审时的录音和录像资料记载。

  长沙警方立即将案情向省公安厅汇报,省厅及时向省政协报告了案情。省政协做出了同意公安对杨刑事拘留的决定,3月22日,杨志翔被刑事拘留。

  金刚一家感到了—丝安慰。然而,4月13日,开福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为由对杨志翔不批准逮捕。

  “意外”的不批捕

  《新湘报》记者来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分局了解情况,一位警官告诉记者说,案发后,当地警方非常重视,他们正在全力侦破。当记者问及是否将凶手刑事拘留?警方的回答是三名凶手已批捕两名还有一人在逃。当记者问及涉嫌雇凶杀人的省政协委员为何刑事拘留后又释放了时,警方回答:“我们向检察院报捕了,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啊!”

  记者电话联系了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革强,刘在他的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是一起典型的雇凶伤害案,案情十分简单,八千元雇请三名凶手砍人十五刀。但案外关系十分复杂,杨志翔是省政协委员、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刘革强检察长对记者说。

  2007年4月6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区分局向开福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杨志翔、杨柯、肖哲三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开福区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的报捕申请后,立即向长沙市检察院做出汇报,经开福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逮捕杨柯、肖哲两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杨志翔。

  采访中记者问刘革强检察长,为什么不对杨志翔批准逮捕?刘告诉记者,从公安侦查阶段报捕的材料来看,还不能对杨志翔批准逮捕。因此,开福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杨志翔,开福区检察院并要求公安补充侦查,查清杨志翔犯罪事实后再报捕。

  从公安报捕的材料中记者发现,五名涉案人员,除一名在逃外还有一名叫吴丹的凶手公安却做了另案处理。对此,刘检察长也感到疑惑不解,既然这几名凶手都是“2.13凶杀案”的参与者,为什么不将那名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吴丹一起报捕呢?另案!是还有比这更重大的案件吗?开福区检察院要求开福区公安分局对此做出解释。

  金刚的家人告诉记者,这让他们感到很意外,在上访中得知开福区公安分局把本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竟以治安拘留处理了。

  根据记者的几天采访调查,记者对案情做了了解:金刚向省检察院实名举报杨志翔,杨一直怀恨在心,寻找机会做掉他,于是,杨志翔和儿子杨柯花八千元现金,由杨志翔出面约金谈事,杨柯雇请三名凶手对金砍杀。案发后,杨志翔、杨柯相继被刑事拘留,但检察院对杨志翔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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