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砖窑事件7案29人已审理完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15:16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7月17日电 (记者 刘锋 鲍丹)今天下午3:00,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黑砖窑”事件相关案件审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武出席并主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通报情况并答记者问。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介绍,发生在临汾市、运城市等地的“黑砖窑”事件,给受害民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新闻媒体也充分关注,作了大量报导。司法机关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部门,积极参加省里部署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对涉嫌犯罪的窑主、承包经营者和渎职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开展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经过一段时间工作,有关涉“黑砖窑”案件12起41人先后起诉其到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襄汾县、乡宁县、洪洞县、芮城县、临猗县、新绛县和永济市人民法院。其中7案29人已审理完毕,于今天下午作出了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另5起案件还在审理中,将于近期宣判。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嫌“黑砖窑”案件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研究案件的审理工作,成立了审理涉“黑砖窑”专项案件领导组,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本着认真负责依法从严审理和关注民生、重视人权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审理好案件。为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省高院就具体审判工作发出了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受理案件后要依法快审快判,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各级法院主要领导和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近期内要集中精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抓好此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受理案件的各级法院按照要求认真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公开开庭审理了全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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