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院:黑砖窑案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15: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7日电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就“黑砖窑”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黑砖窑案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刘冀民指出,“黑砖窑”案件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是不一样的。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有四个特征:第一,在组织结构方面要具有稳定性、严明性、人数较多的特点。第二,在经济方面要有一定的经济势力,通过犯罪获得收入,而收入的大部分或者全部又用于从事行为犯罪。第三,在行为犯罪要具有暴力性和多样性。第四,要对一定的区域形成垄断。这是从法律表述上比较专业的说法。

  通俗点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在非法控制方面是片而不是点。黑砖窑案件显然是个“点”,就是在他所承包经营的黑砖厂内对民工限制自由,打骂强迫劳动。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形成一种恶势力。

  刘冀民分析指出,第二个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犯罪行为的力度或者波及力、影响力是开放性、放射性的,而不是封闭性的。黑砖窑案件显然是封闭性的,就是在点内,黑砖窑内,对特质的民工实施犯罪行为,而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是这样的,是对社会不特定的多数的人民群众造成侵害。

  刘冀民还分析说,第三个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破波及面大,往往给多数群众造成一种心理上的恐惧,给社会一定地域、一定范围带来秩序上不稳或者混乱。黑砖窑不具有这样的特征。(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山西黑砖窑虐待工人

洪洞县县委书记因黑砖窑案被免职 专题

  2007年5月,山西洪洞警方破获一起黑砖场虐工案,解救出31名民工(名单),其中有部分童工。之后,数百失踪儿童的父母在网上联名发帖寻子。案件引起中央震动,胡锦涛温家宝等作出批示。逃逸工头衡庭汉6月16日落网。20日,温家宝听取黑砖窑事件汇报,山西省长于幼军作检查。6月22日山西省长于幼军向事件受害人及家属道歉。[图集][全部消息] [视频集视频]

尚存疑问

山西省公安厅公布查找被拐骗人员联系方式

  • 举报投诉电话:0351—4034110 传真:0351—2021883
  • 网址:www.sxdhce.com 负责人:权志高、刘芬萍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36号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
  • 邮编:030001

事件调查

事件相关人

    一、被查处官员:
  • 山西黑砖窑案6名基层公务人员被刑拘
  • 席志强/李定:案发地片儿警,受审
  • 卫雄/曹俊:案发地国土资源所人员,受审
  • 郭伟民/魏世红:案发地工商所人员,受审
  • 二、黑砖窑人员:
  • 王兵兵:厂主,有期徒刑九年
              使用外地工一夜暴富
  • 王东记:王兵兵之父,当地村党支部书记
              被免职,开除党籍
  • 衡庭汉:包工头,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杨小兰:衡庭汉之妻,被判2年缓刑3年
  • 赵延兵:打手,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衡名扬/刘东生:打手,被判有期徒刑2年
  • 陈志明/周学平/金新建/赵丰弟/彭银林/肖安强:打手,被判1年6个月至3年不等
  • 张振敏(承包经营者)、孙安民(窑主)等8人、衡国勤(承包经营者)、吴和平(转包人)等5人、欧建国(承包经营者)、王新全(窑主),刘亚龙(窑主)等2人: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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