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者郝劲松诉陕西林业厅案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1:42 新京报

  本报陕西讯 (特派记者杨万国)打虎法律学者郝劲松起诉陕西省林业厅,要求信息公开并道歉一案,被西安市西安莲湖区法院驳回,理由是并没有对起诉人行政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昨日,郝劲松称他将继续上诉。

  此前,一直打虎的郝劲松向陕西省林业厅要求公开华南虎照相关信息,陕西省林业厅向其发送了复函,表示“华南虎照”问题已进入调查处理阶段,待工作完结后,将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郝劲松对此不服,他要求法院判决撤销陕西省林业厅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追究陕西省林业厅拖延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重新公开相关信息;并要陕西省林业厅向其书面道歉。

  6月30日,西安莲湖区法院对郝劲松的起诉作出裁定,法院认为陕西省林业厅复函的行政行为并没有影响到郝劲松的行政权利,而主张信息公开,应该首先向有关部门举报,起诉要求陕西省林业厅道歉也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因此驳回了郝劲松的起诉。

  郝劲松对此表示不服,将继续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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